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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47刀砍女友 宅王遭求死刑
清晨04:44驚醒 把行兇日當「重生日」
2014年11月21日
【綜合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震驚社會的台大宅王情殺案,被告張彥文不甘林姓女
友要求分手,情傷二十四天後,竟在九月二十二日清晨四時四十四分驚醒,認為「
重生的日子到了」,當街砍殺林女四十七刀致死後,親吻林女下體,再拿刀自殺,
卻因怕痛只造成皮肉傷,檢察官昨痛批張手段殘酷、泯滅人性,犯後毫無悔意,將
張依殺人、污辱屍體等八罪起訴,並求處死刑。
食安問題追追追
林女的哥哥昨表示:「希望司法真的能還給妹妹一個公道,給張彥文一個最嚴厲的
懲罰。」張彥文律師李昊沅則對檢方求處死刑感到訝異,但表示無法轉達家屬看法。
兇嫌母曾求別分手
張男(二十九歲)有過二次失戀經驗,去年底,張男在PTT聯誼板找人一起跨年
,因而認識林女(二十二歲),今年三月間開始交往,張男四月在北市松山區租套
房與林女同居,之後二人到香港遊玩時,張個性丕變,會突然對林女大小聲,林女
八月三十日回家告訴母親有意分手,張母輾轉得知後找林女用餐,告和兒子曾因感
情問題鬧過自殺,盼林女善待她愛子,林女為此猶豫不決。
起訴書指出,兩人為測試感情能否升溫,九月共赴日本旅行,沒想到張二度在飯店
房間內對林女施暴、強拍裸照,有次兩人發生爭執,張男說不過林女,竟用手摀住
林女的嘴,怒嗆:「這樣你就知道不讓人講話的痛苦了吧!」並揚言殺害林女。林
女返台當晚就嚇得和張男協議分手,但張仍傳LINE「我要把你追回來」,林女則回
「我很害怕,你在日本做的事情,我至今都存有陰影,不知是否能夠再與你相處」。
「小心成新聞主角」
隔天林女愈想愈覺得不對,傳LINE「你居然想要殺我」,張男回「怎麼可能。」但
張男接續怪異行徑不斷,包括曾傳訊息「幫妳付房租」被拒,九月十四日,張男竟
潛入林女房內,林女發現將他請走後,察覺垃圾桶竟有他留下的膠帶、繩子、潤滑
液的包裝紙與可疑的衛生紙團。林女嚇得告訴好友,並下定決心分手,準備搬家,
友人警告她「要小心,否則成為社會事件主角。」
九月二十二日,正好是林女八月三十日欲分手第二十四天,張彥文清晨突然從睡夢
中驚醒,見時間剛好是四時四十四分,認為「重生的日子到了」,便帶著先前買好
的鈦鋼刀,前往林女上班途中埋伏,見到林女即上前摟住說:「我手中有刀。」要
求林女復合或做他最後一日女友,但被林女一把推開,張男立即拿刀朝林女頭部、
左頸、四肢等處砍殺四十七刀,林女因頸部六刀出血性休克死亡。
檢:視人命為草芥
張到案後辯稱:「我真的很後悔殺了我的天使,我真的只想要自殺。」形容自己當
時情緒崩潰,被警察壓制後,才知鑄成大錯,至於潛入林女房內是想拿回自己的東
西,同時想留下字條「我依然戀妳如惜」,沒有打手槍,卻解釋不清為何要帶膠帶
等物品去林女住處。
不過檢察官根據二人LINE通話、林女母親、同學證詞,認為張男自日本返國後早已
有同歸於盡念頭,認為張男因感情不遂,殺害柔弱女子,視人命為草芥,導致被害
人家屬無法彌補傷痛,依殺人等罪起訴,法官今將決定是否繼續羈押張。
台大宅王殺女事件簿
09/07
張男為挽回戀情,帶林女遊日本,卻2度對她施暴並拍裸照。
09/11
兩人返台,林女提分手,把張男趕出同住處,關臉書拒接電話。
09/14
張男潛回林女住處,林女請他離開後在垃圾桶發現他帶來膠帶等物。
09/15
張男用LINE傳裸照給林女,林女驚嚇決定搬家。張男另赴超市買刀。
09/22 清晨4:44
張男睡覺驚醒,想起林女夢過他在444數字出現時會自殺,認為「重生的日子到了」
,決定動手。
09/22 清晨6:57
張男埋伏林女住處外,逼復合或當一日女友,被拒後殺她逾47刀並吻屍。
11/20
北檢依殺人等罪起訴張男,求處極刑。
張彥文小檔案
●年齡:29歲
●出生:民國74年4月4日
●學歷:台灣大學土木系
●經歷: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KPMG)審計員
●情史:交往過3名女友,都在網路上認識
●綽號緣由:大師(因領帶打得好)、台大宅王(可以同時開2台電腦,一邊打報
告,一邊打電動)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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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才殺一個人,絕對不可能被判死刑的,他一定有被教化改過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