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權限不足,以下由我代為發言。
當日您與老闆娘對於敝店之用餐規定有些爭議,老闆娘因您的言語而落淚。
之後老闆於休息時間準備外出,於敝店一樓 coco 飲料店前
巧遇您一行七人自文教新城方向緩步返回。
身為店家負責人及一位丈夫,對於消費糾紛及自己妻子落淚委屈
老闆向您詢問事發經過,詢問時老闆無使用任何語言暴力或辱罵恐嚇
更沒有限制您與您一行七人之人身行動自由。以 "堵人" 一語指控老闆實為空談。
向您詢問的過程,三顧茅廬店員及 coco 飲料店員皆可作證。
您文中其它對於老闆人格及敝店商譽等指控
敝店已委由新竹市李晉安律師事務所全權處理。
謝謝您的批評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