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醫師的原文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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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
「讓無治癒希望的病人,自然死亡」這件事,在當時,雖有共識,卻還沒有法律的保護!
(大家就不必問為何立法委員立法會這麼慢了吧?)對於無治癒希望的病人給予撤除維生
系統,是符合倫理的做法,但是,我們的法律卻遲至2012年底才修法通過(其實在2011年
就修了一次,但是實務上根本不可行)。那修法之前是怎麼做的呢?大部分醫師都是採取
「消極不做為」的方法,就是讓家屬「辦理自動出院」,把病人帶回去,由家屬「自己拔
管」,醫師就可以逃避可能要面對的法律問題。
所以,柯P的團隊在當時,選擇了大膽的積極的做為,完成了多起的移植,成果獲得國際
的認同,也挽救了數個家庭,同時協助另外一些家庭完成他們的親人遺愛人間的心願!這
個本來是美事一樁,但是,誰也沒有想到,在他要選台北市長時,會變成是對手打壓的手
段!
柯P當時可以選擇消極的「不做為」,等到2012年法律通過了再來做,那麼,這樣不只讓
台灣的移植醫學和ECMO落後12年,而且還辜負了想要捐贈器官的病人與其家屬的一片好意
,同時也對不起當時許多等待的受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