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nmick ()》之銘言:
: ※ 引述《mobydick1029 (波椰波羅密)》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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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之前po立法田秋堇在立院提案逐字稿有提到:(以下為衛服部的立場)
: 無心跳器官捐贈立法一直沒有通過是因為衛服部認為不需要
: 因為無心跳就是在醫學上就是已死亡,已死亡捐贈不需要腦死判定
: 既然現行法律允許,所以就無立法之必要
: 而且若把無心跳寫入法條會讓原來就可以做的事要等到公告後才能夠做
: : 原文太冗長了
: : 我照我的理解翻譯一下:
: : 柯文哲和台大醫院
: : 有可能用藥物謀殺病人
: 我覺得這個才是爭議性的問題
: 即便藥物的目的是為了提升移植效果 (這也不是只有台大這樣做,國外也在做
: http://tinyurl.com/mwo2pvz )
: 但是問題是其藥物對病患可能提早器捐者死亡
: 又但是其藥物不是造成器捐者死亡的主因,他們本來就重傷救不活了
: 其死亡是可預期且無法避免的
: 也就是說器捐者的死亡並不會因為施打藥物與否而有所改變
: 而在"When Organ Donors Are Still Patients: Is Premortem Use of Heparin Ethically
: Acceptable?" http://ajcc.aacnjournals.org/content/16/4/396.full
: 這篇文章中提到雙重效應原則(the 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
: 做一個的決定都會有Z(提升器捐成功率)有B(器捐者提早死亡),
: 雖然為了達成Z而伴隨B的發生,但B不是有意的
: 因此在器捐者死前施打藥物應該是過得了道德門的
: (其他雙重效應原則應用的例子像:癌症化療掉頭髮、
: 患有子宮癌的孕婦切除子宮造成胎兒死亡)
: 又施打藥物也並非對器捐者完全沒有好處
: 因為器捐可以能救別人一命,且協助器捐者死前完成心願
: ※ 編輯: chenmick (123.194.141.86), 11/22/2014 01:52:20
: → shamanlin: 你後面提的才是爭論的主因,如果一個人本來就可預期快 11/22 01:52
: 推 wahaha99: 推這篇 這次KMT真的是搬出一個很哲理、人性的問題來猛打 11/22 01:52
: → shamanlin: 死,那看到有人必死無疑是否就可以去補刀? 11/22 01:52
: → shamanlin: 變成就算是快死的是不是還是得等他自己死了才行 11/22 01:53
: → wahaha99: 補刀當然不行 但器捐是有其道德上的正面意義 所以這是 11/22 01:53
: → FIRZEN45: 主要是要取得Z與B之間的平衡吧... 看簽DNR時能否加註囉 11/22 01:53
: 推 moonlind: 所以這跟有心跳移植無心跳移植有何關係? 11/22 01:54
: 推 holyhelm: 推這篇 11/22 01:54
: → wahaha99: 為何器捐要各種同意的原因 11/22 01:54
: → moonlind: 魏突然拋出國外很少做無心跳移植又事再說啥鬼? 11/22 01:54
: 推 Frankiam99: 這是一個醫療倫理的問題,像是唐氏症篩檢如果發現小孩 11/22 01:54
: → holyhelm: 要懂這個...醫師要經過很多年醫學倫理的訓練 11/22 01:54
: 推 biostar: 如果按照shamanlin的刷法,那DNR也是補刀的殺人行為囉? 11/22 01:55
: 所以前提是B不是有意的
: → yun0215: 這兩種完全無法相提並論吧...瞎扯啥= = 11/22 01:55
: → Frankiam99: 很有可能是唐氏症,我們能不能實行人工墮胎? 11/22 01:55
: → FIRZEN45: 有心跳移植就是Z>B (?) 無心跳移植則相反 11/22 01:55
: → holyhelm: 補刀那個亂比喻 就不用理了 11/22 01:55
: → Frankiam99: 有人覺得他們生下來就要遭遇社會的不公平對待,所以主 11/22 01:55
: → shamanlin: DNR跟補刀是完全不同兩回事,硬扯一起只代表你還不懂 11/22 01:55
: → wahaha99: 不過我想絕大部分的百姓搞不懂這一塊問題點是什麼 11/22 01:55
: → holyhelm: 墮胎 安樂死 永遠無解的醫學倫理題目 11/22 01:55
: 推 deepinsoul: 大哉問 11/22 01:56
: → shamanlin: 放任其死亡跟加速其死亡這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11/22 01:56
: → Frankiam99: 張墮胎,但另一派主張我們沒有權力剝奪小孩子活著。 11/22 01:56
: → wahaha99: 問題是放任其死亡會降低器官移植成功率... 11/22 01:56
: 推 cloud7515: 過得了道德門 過不了KMT門 11/22 01:57
: → Frankiam99: 這是醫療倫理的大哉問,不是非黑即白的問題 11/22 01:57
: ※ 編輯: chenmick (123.194.141.86), 11/22/2014 01:59:05
: → wahaha99: 是的 11/22 01:58
: 推 biostar: 但是再怎麼樣也不能解釋成醫師注射藥物殺害病人 11/22 01:58
: → wahaha99: 但KMT會毫無下限的把他上綱成這是殺人 讓老百姓搞不懂 11/22 01:58
: 推 thinkid: 推,這篇對非醫學背景的人蠻有幫助的 11/22 01:59
: 推 Frankiam99: 這個議題是政治操作,不是我們可以輕易回答的問題 11/22 01:59
: → Frankiam99: 每個人心中的道德基準線不同,不是A說過了大家就同意 11/22 02:00
: → Frankiam99: 道德標準是每個人自己心中的那把尺 11/22 02:01
: 推 lusinda: 我覺得柯陣營這時候可以把這個醫學倫理的問題說清楚 11/22 02:03
: → Frankiam99: 醫療倫理不是越辯越明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柯醫 11/22 02:03
: → lusinda: 拿唐氏症嬰兒可否墮胎來當例子很好 順便推田委員的案子 11/22 02:04
: 推 holyhelm: 這是沒有答案的問題 講這個只會越講越亂 11/22 02:04
: → Frankiam99: 師在選舉期間堅持自己的倫理立場等於是要選民選邊站 11/22 02:04
: 推 FIRZEN45: 醫學倫理就是沒有標準答案 要說清楚? 確實不易 11/22 02:04
: → Frankiam99: 而柯醫師如果堅持立場就中了對方的計了 11/22 02:05
: → holyhelm: 讓台大 衛福部 國外paper幫自己背書最實在 ! 11/22 02:06
: → lusinda: 不是拿來辯 而是利用討論讓大家決定自己的價值立場 11/22 02:06
: ※ 編輯: chenmick (123.194.141.86), 11/22/2014 02:11:48
: → lusinda: 樓上的方法好像比較好 11/22 02:08
: 推 Frankiam99: 但是我欣賞的柯醫師就是會出來堅持自己主張的人。 11/22 02:09
: 推 Francix: 止痛等安寧療護就是很好的例子,為了讓病人不痛,所以給 11/22 02:11
: → Francix: 嗎啡,但嗎啡有一點點可能加快病人死亡; 為了讓病人達到 11/22 02:12
: 推 lon0623: 這種東西說真的 辯個十年也辯不完 只是不該牽扯到選舉 11/22 02:12
: → Francix: 器捐的願望,給藥,但給藥有一點可能加快病人死亡 11/22 02:13
: → lon0623: 今天是選市長又不是選誰是最好的醫生 11/22 02:13
: 推 lusinda: 對方真的很會用話術 法律通過之前應該遵從法律? 11/22 02:13
也不用討論到補刀問題,
因為其實就是一個無效醫療的問題,
插著可以維持這個人的生命跡象。
拔掉這個人穩死,
但是插著有沒有醒來的可能性?
這要問上帝神佛天意。
所以為什麼有家屬同意書,
就是要不要放棄這種無效醫療,
然後讓死者可以安心走跟遺愛人間。
KMT 最可惡的地方就是故意挑毛病,
讓你好像道德上有問題,
實際上就是一個人必死,
你要讓他不得好死,
還是安心走暨遺愛世人。
柯對此也一開始就說啦,
這些要不有家屬同意書,
要不就是有檢察官同意書,
只有 KMT 還猛想從這裡頭挑出毛病來。
挑不到毛病就用似是而非的話術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