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臉書指前女友是「李宗瑞性愛影片女主角」 男遭檢起訴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台北市一位20多歲的馮男自稱是女子的男友,因分手後心有不
甘,今年年初,在對方臉書留言「她就是李宗瑞性愛影片女主角」及「歡迎來電約炮」等
字眼,並留下女子的手機號碼,致使女子不堪其擾。
女子表示,經朋友介紹認識馮男,但2人非男女朋友關係,馮男除在她臉書上留言,還冒
名寫信恐嚇「不跟我做愛,我就在你家樓下等你」,涉及恐嚇與偽造文書,女子覺得受到
威脅提告。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馮男涉嫌,今依妨害名譽、恐嚇、偽造文書及違反兒少性交易防
制條例將馮男起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163071
5.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