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竊聽案 柯辦彭姓員工3萬元交保

作者: chengcti (版主請投我一票!)   2014-11-22 17:46:10
※ 引述《axzs1111 (☆㊣↖煞气a八卦偽娘 A咪)》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更新】竊聽案 柯辦彭姓員工3萬元交保
: 3.完整新聞內文:
: (更新彭盛韶到北檢、偵訊結果)
: 檢警偵辦無黨籍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政策辦公室遭竊聽案,今天清晨聲押2名涉嫌裝

: 竊聽設備的徵信業者,雖然遭到法院認定事證不足,裁定無保請回,但檢警偵辦並未停

: 腳步,今天繼續約談尚未到案的柯辦政策群工作人員彭盛韶。下午4時許,檢察官當庭

: 被告身分逮捕彭,並諭知3萬元交保候傳,彭隨後戴著手銬由法警戒護走入候保室。
看不懂怎麼玩嗎?
交保是檢察官權限
可能有罪 可能無罪
羈押是法官權限 要看證據
所以才會拒絕交保 要就無保請回 不然就羈押 讓法院覺得證據夠不敢夠
光交保新聞性就夠大了
妨礙秘密 自己人才不需要妨礙秘密 除非監聽不是自己人
作者: ian90911 (xopowo)   2014-11-22 17:47:00
有道理
作者: just8811   2014-11-22 17:47:00
法官也可以交保...
作者: Wii (不是狂人南風不競)   2014-11-22 17:48:00
內奸XD
作者: s72005ming (QQ)   2014-11-22 17:50:00
完了
作者: kuter (卡特)   2014-11-22 17:52:00
所以是賭無保請回吧?
作者: geniuscheung ("萌"是一種原罪)   2014-11-22 17:54:00
看這個年輕人抗壓性到哪裡了 敢不敢拒保
作者: k1a1t1a1n1a (katana)   2014-11-22 17:54:00
不是賭無保 是讓檢方秀下限現原形
作者: geniuscheung ("萌"是一種原罪)   2014-11-22 17:58:00
我們都懂 普通人不懂
作者: tsengivy   2014-11-22 19:21:00
原來如此 還以為交保就是有罪 真是太可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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