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杯杯你們有抄到嗎?
法條小弟幫你們找好囉~
罰單簿子拿出來開囉~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63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 引述《defeatshame ((\アッカリ~ン/(阿卡林))》之銘言:
: ※ 引述《backfish (121)》之銘言:
: : 台北市長選舉已經進入最後一個星期,
: : 雙方競爭相當激烈,選民的情緒也都相當緊繃。
: : 只是此時,小弟必須以一個比較嚴肅的態度出來跟大家爆一個掛。
: : 那就是,我們的核一廠要爆炸了。
: : 請家住在北部,尤其是住在台北的民眾。
: : 請先保持冷靜,然後儘快想辦法找到一個可以避難的地方,
: : 儘量使自己不要受到傷害。
: : 以上。祝大家平安
: 這是真的嗎?
: 不過我剛剛去看官方網站
: 都沒寫道類似的資訊耶
: 但話說回來了
: 如果說真的爆了
: 我想逃命應該是來不及的說
: (′・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