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前收費員揚言癱瘓國道 高公局:部分獲安

作者: sassen (二十四橋明月夜)   2014-11-23 14:00:36
※ 引述《titti (安饅)》之銘言:
: 先搞清楚兩點
: 1.國道收費員從來沒有要求過要轉任公務員
: 拜託請不要自己腦補他們什麼工作都不要就是想轉公務員的意思
: 事實就是從來沒有公開表明要求轉公務員或比照公務員福利
: 請不要再汙衊他們
我想大家都能理解 收費員的訴求是希望能有"合理對待"
請教一下 每天只需收錢收票就能月入3萬五 能與之相比的工作還有哪些
一般公司資遣員工 還會幫員工找工作嗎? 當然因為是政府所以秉持社會正義
協助二度就業或學習技能也是合理的 難道這些政府都沒做嗎
這是wiki上的國道收費員抗爭事件
其中有一段
在2013年12月30日凌晨0時起,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正式全面實施後
942位約僱收費員,其中486人選擇支領轉職補償金,456人選擇轉置工作
選擇轉置工作456人中,截至6月10日止,已媒合成功247人, 209人待媒合
並不是所有人都媒合失敗 那剩下的人真正想要什麼 其實大家很清楚
2.遠通之所以會得標BOT案最大的原因就是合約中有明確記載會"全數安置好國道收費員"
: 幫助他們轉職至遠東旗下各公司
: 且工作內容相似、工作地點相近、保障工作五年且薪水不得低於當初收費員的薪水
: 合約還有註明若收費員消極不願配合轉職,那遠通就沒有這義務要再提供職缺了
: 所以不管之前招募的合約怎麼寫,你後來給政府的合約已經表明會全數安置
: 就必須全數安置,照著合約走很難嗎
: 如果你要說當初招募合約有寫國道電子化收費後就不續聘
: 那遠通在給政府的合約內容就要有這但書,但並沒有
: 所以遠通唯一的責任就是全數安置好收費員
: 再來現在國道收費員之所以會轉而向政府單位抗議
: 是因為遠通在開出的職缺對收費員有不合理之處
: 例如住台北的人你不能叫他去台中工作
作者: aloneme01 (加油)   2014-11-23 14:02:00
剩下的真的超盧小 不要求公務員 但要求比照公務員福利你哪位阿..........啥小 = = 當約聘當到怎啦??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2014-11-23 14:02:00
合理,但顏色不對。先補血
作者: jolin311145 (I love Yoona)   2014-11-23 14:12:00
真的給約聘 其他人會有樣學樣 到時沒完沒了
作者: andyahn (努力再努力)   2014-11-23 14:31:00
用個 wiki找個資料,用個遠通說法,就來說嘴
作者: raneshiran (夢使者)   2014-11-23 14:53:00
樓上,你也可以找資料或是收費員說法反駁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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