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lbs (喵嗚)
2014-11-24 09:53:06※ 引述《Foxking (抓住狐狸的尾巴)》之銘言:
: 看到這個請喪假的新聞想到之前系上有一個更誇張的教授
: 一般來說直系血親過世可以請7天的喪假是很合情合理的
: 可是他竟然把7天的喪假拆成14個半天
: 然後專門在他每周有開課的那個上午請假
: 14周差不多就是一學期了
: 結果就是害的那門課馬上開天窗 重點那門課還是必修喔
: 後來系主任只能到處去拜託其他教授幫忙代課
: 這麼扯的事情竟然可以發生在號稱第一學府的112
不專業人事報到
根據公務人員請假辦法
直系血親過世可以請到7天的假
每次請假至少半天(4小時)
喪假有規定100天內請完,7天*14周=98天也合乎規定
所以依法行政的話是不違法
......
哪個教授就具名說出來吧
不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