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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侵少女還要再來 瞎扯:再一次精液才會陰道內流出
2014年 11月 24日 15:36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這理由會不會太瞎了?一名男子日前結識一名年僅13歲的國二少女,將她帶
到火車站附近的一間旅社,2人一同在房內「拉K」。他趁少女昏睡時,乘機
性侵對方,少女醒來發下體疼痛,追問之下才遭性侵;不料男子卻稱說少女
是處女,得再嘿咻一次,才能讓體內精液流出,否則會懷孕。少女不從仍遭
男子性侵,法院判決男子8年2個月徒刑。
法院判決指出,該名23歲的男子,2012年1月時,他帶著少女到台中火車站附
近的一間旅社拉K。不料少女在吸食完畢後在床上昏睡,男子見狀認為有機可
乘,強脫少女衣物趁對方意識不清下發生性關係。事後少女醒來,發現衣衫
不整且下體隱隱作痛,追問男子發生何事?對方才坦承趁她昏迷時發生性關
係。
男子接著稱說,因為少女是處女,必須得和他再發生一次性關係,才能讓少
女陰道內的精液流出,否則會懷孕。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少女一聽當然
不願意,當場放聲大哭,但男子卻又再度將她強壓在床,又一次性侵得逞。
事後少女將此事告訴學校老師,透過師長報警處理,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將男
子起訴。
法院一審判處男子8年2個月徒刑,他不服提出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時,男
子辯稱當時拉K後意識模糊,才會誤將少女當成是女友,因此發生性關係,自
己從未有性侵犯意。但法官不採信男子說詞,維持一審原判。
http://www.nownews.com/n/2014/11/24/1519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