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幫陳明義貼黨徽貼紙接到警方電話

作者: joanrey (發呆中)   2014-11-24 18:26:14
先說我是支持原PO的
理由是掌權者本來就應當對於民眾的表達要有較高的包容度,由大法官釋憲第509號便知!
其協同意見書(大法官吳庚)更有一段這麼寫著:
「......對於可受公評之事項,尤其對政府之施政措施,縱然以不留餘地或尖酸刻薄之語
言文字予以批評,亦應認為仍受憲法之保障。......」
這竟是為什麼馮光遠可以這麼囂張的緣故(誤) (大笑)
所以網友拿貼鄰居紙張來當作例子便不太恰當,除非你的鄰居剛好是江宜樺之類
否則以網友的創意,網路上一堆KUSO政治人物的影片都可以告了
因為擅自改作,原本可能有違著作權法中的改作權,且可能還有公然污辱或誹謗之嫌
原PO的表現其實比這些KUSO還更貼近真實,且沒有意圖損毀之意
KUSO政治人物的影片如果大家是可以接受的,何以這件事就不能接受了呢?
按照大法官的見解,對於執政者,一般民眾可享有較高的言論自由(各種型態的意見表達)
所以之前丟鞋或丟書之類, 若沒有防礙活動進行或是實際傷害, 法官大多予以從輕審理
施明德也曾說過類似的看法,雖然鄉民們不喜歡他,可他下面這篇文章卻挺中肯
放上來給大家參考參考,然後再回過頭來看看我們是不是對於平民與掌權者齊頭式平等地
對待,能算真正的平等嗎? 是符合比例原則的嗎?
《傳承與前瞻:金溥聰與言論自由》
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近年來為捍衛名譽權,提起訴訟多達七件,法界人士認為名人為維護
名譽權以司法方式處理,是比較能獲得公信力的方法。但是,也有評論界人士認為名人應
該有更大的容忍,不該濫事興訟,以示對言論自由的尊重。
其實,金溥聰不是公眾人物或名人中為捍衛人格與名譽興訟最多的人,我才是!十年來,
我為捍衛名譽從事司法戰鬥,我深信人性尊嚴是人活著最後的底線,我絕不會在掌權者濫
用「言論自由」的攻擊下屈服。迄今只有一件被「技術擊敗」,一件仍在上訴中,有的是
對方做了某種「表示」,讓我願意撤告,其他十餘件我全勝訴。
做為一個異議份子,我承受生命權、自由權被剝奪;人格權、名譽權被侵犯,是從我年輕
時代就面對的蹂躪。漫長歲月中,我都鞭策自己:做為一個奉獻者,對這類醜陋事,如果
「理會會忙死;在意會氣死!」所以,我都吞忍下來。有時受到的惡劣羞侮,我幾乎是含
慟、含悲、含恨吞下去!
以訟止謗捍名譽
直到反貪腐紅衫軍運動時,我深深思考,如果我再這樣任由掌權者及其爪牙恣意享有「言
論自由」來殲滅異議者、反抗者,這到底是言論自由,還是古老到現代的統治者永恆利器
?放任這種傷害存在,才是在摧毀真正的自由、瓦解反抗運動,也是讓自己的人格被謀殺
!我才一反往常,決心以訟止謗,捍衛名譽權並防止言論自由被濫用!我相信我的轉折,
值得關切言論自由的人士,放下筆桿,傾聽一下:
近代史上,言論往往被奉為極高的信仰,因為這種自由關乎思想的奔放,是人類社會進步
的重要因素之一。而誰會箝制這種自由?當然是掌權者及其集團,現代社會則必須加上擁
有財富的媒體與財團。自古以來,言論自由要保障的對象是誰?當然是異議份子、反抗者
!如果不分青紅皂白地維護掌權者及報社老闆的權益,真正的言論自由會存在嗎?大法官
「第509號解釋案」,如果法院在審理時,不能區分異議份子及掌權者,報社老闆及一般
讀者的差異,「509號釋憲」就是在維護統治權與金權,哪裡是在捍衛言論自由、新聞自
由!反獨裁的時代,反貪腐的時代,統治者都對我恣意潑糞、醜化,那是言論自由嗎?放
任掌權者及報社老闆的爪牙攻擊異議份子,醜化反抗者,是在讓言論自由回到黑暗時代!
是愚蠢的鄉愿之聲!就像要捍衛獨裁者的言論自由一樣可笑。
掌權者唯有重責
我的意思是,法官和社會在裁示言論自由時,必須對發言者的位置,言論本身的屬性,作
出判斷。我不曾掌權,我一直是反抗者,難道掌權者放狗咬我也是言論自由要保障?我所
以興訟,除了捍衛人格權,也是在為言論自由的真諦持續奮戰,不是在箝制言論自由。我
當黨主席、立委時,從不告人,因那時刻,我擁有一定程度的權力,力能自衛。那時,我
要求自己應有更大的容忍力。
金溥聰日正當中,是統治權的核心人士,應扛起責任,關注國家大事,何況他絕非無其他
途徑捍衛人格權的人。掌權者沒有奢談自由的權利,只有沉重的責任。
作者: Azabulu (Aza)   2014-11-24 18:28:00
明義突然發現就算落選也不能得罪方丈 算是有慧根
作者: drigo   2014-11-24 18:33:00
這篇認真文竟沒什麼人推推...
作者: krishuang (五柳先生)   2014-11-24 18:41:00
本來就不能得罪方丈,不得罪總有一官半職
作者: weryk153 (豬頭大頭目)   2014-11-24 18:46:00
太認真和有深度的文,鄉民當然自動忽略
作者: philhung1968 (小胖)   2014-11-24 18:52:00
巴結才能升官。不然冥液以前幹嘛在自由廣場叫囂
作者: shiningwing (熱血高校中肯番長 飛小羽)   2014-11-24 19:28:00
感謝支持QQ
作者: joanrey (發呆中)   2014-11-24 19:36:00
嘿嘿~ 不謝不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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