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rdergogo (江寧野)》之銘言:
: ※ 引述《kenny1300175 (蘇湖)》之銘言:
: : 扯!老師請喪假竟出國5日遊
: : 實在太扯了!台中市立長億高中課外活動組組長周姓教師,在9月向學校請5日喪假,卻不
: : 顧教育局規定,私自出國到中南半島旅遊,民眾認為教師請假,校方還須調派其他教師代
: : 課,認為周姓教師行為實在太誇張。
: : 對此,台中市立長億高中校長楊寶旺表示,周姓教師不便受訪,但承認請喪假出國玩。楊
: : 寶旺說,不會干涉教師請假在外行為,但此行為社會觀感不好,會召開考績會,依法懲處
: : 台中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指出,教師未經核准,在學期中不得出國,已要求學校依照「教
: : 師成績考核辦法」懲處。
: : (投訴組/台中報導)
: : http://u.to/tx2OCQ
: 我先承認我是現職老師,所以要炮我師師相護會比較有
: 依據。
: 關於這事我有點淺見,這件事就法而言,這位周姓組長
: 在法令上就是違反了教師未經核准在學期中不得出國的行政
: 命令(即便此一行政命令尚有爭議,但為現行法令),在考
: 績會當中依此懲處,是自然而然的結果。
: 但是要依據社會觀感不好來懲處,這樣的情況是建立在
: 當今台灣社會勞動條件普遍低落的情形之上,試問,倘若今
: 天喪假出國旅行的是一般私人企業的員工,那麼還會有這樣
: 的責難嗎?當然,一定會有人說,你老師的喪假各種支出乃
: 國家公帑支付,你就應當要有相對應的社會責任,但是,這
: 樣的社會責任是否被無限上綱了呢?
: 在法定的喪假中按照規定請假,出國旅行是違反了行政
: 命令的部份,但是必須要為這個社會觀感負責?
: 就只是因為她是老師?
這標題我已經回了一次文 只是就以前的新聞來講 雖然是有點不一樣的案例
還是供給你參考
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51109
少數公務人員的工作態度、可能會影響民眾對公僕的整體印象。台中市有一名
科員、去年以「到醫院檢查身體」為理由,請了23天病假,但是他的工作單位後
來發現、他根本沒有任何就醫紀錄,把他記兩大過免職。但是這名科員不服、
辯稱自己有高血壓、在家裡養魚種花、也是一種養病的方式,他向法院提起告
訴、但最後還是被法院判決敗訴。
台中市經發局前科員劉魯益,去年一年請病假23天,但因為拿不出就醫證明,
遭經發局記兩大過免職,面對媒體,劉魯益表示,他完全是按照公務員請假相
關規定請病假。
=前台中市經發局科員 劉魯益==
我以他(台中市經發局)
違反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不需要(醫生證明)
他們就認定我的請病假是曠職
劉魯益表示自己有高血壓問題,請假在家養病,養魚種花本來就是治療的一部份,
強調請假沒有影響到其它同仁工作進度,對於公務員身份被剝奪,上訴到台中高等
行政法院敗訴,表達強烈不滿。
==前台中市經發局科員 劉魯益==
我沒有怠弛我的職務
我沒有說 工作上有任何延誤
對此,台中市經發局長王誕生表示,根據公務員請假規則,一年最多可請28天病假,
超過兩天以上須檢具醫師證明,但劉魯益請病假理由勾選「至醫院檢查身體」,又
提不出證明,才會視同曠職,將他記過免職。
==台中市經發局長 王誕生==
他可以不勾就醫啊
他自己那23次(病假)都勾就醫
我們要你舉證(就醫)
我們是說你請假的當時
不需要拿證明
不表示你 當我們要你舉證的時候
你通通都不願意拿證明
51歲的劉魯益,曾經是資本額上千萬的台商大老闆,大陸經商失利後返台,三年前
考上公務員。由於提不出證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按規定「請假有虛偽情事
者,均以曠職論處」,劉魯益明知規定,事後又提不出就醫證明,所以維持原免職
處分,判他敗訴.劉魯益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黃千容 彭煥群 台中
好吧 那我放大絕好了 請你鼓勵這位老師上法院上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