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割闌尾志工有人今天在中選會經歷衝突現場,她覺得嚥不下這口氣,
於是將感受寫下,我代為爆卦:
==================================分隔線======================================
我是割闌尾志工,今天的記者會後,我和夥伴們一起到了中選會。
就像科長說的「主委不是你們說見就見的!」
所以我們被要求在一樓大廳等待,等待的過程中,側目眼光不斷,警察先生也走來
關切:「你們是什麼單位,有什麼事情呢,你們手上的板子要收起來喔!不要拿出來。」
等待的時間過去了,一位長官下樓,說要來了解狀況接受我們的陳情,割闌尾發言人
林先生把蔡正元第二階段的連署書拿出來跟他說明。也把我們記者會的訴求再提出。
但是在我看來,科長不停的跳針,說他無法處理,格式是委員們的決議。
我們再三跟科長強調這個格式太小,老年人書寫不方便。
一張連署書寫七個民眾的資料,在街頭已經被民眾質疑過非常多次個資法的保障。
科長卻說:「民眾會寫拉!」
寫你老目啦!你知道站在馬路上一個小時只有三個民眾簽連署書的心情嗎?
科長,你知道有多少志工下班直接來而不像您可以12點準時吃飯嗎?
然後當我們詢問他,這個表格讓民眾強烈質疑個資法的時候,
他說:「這個個資法有兩種,一個是公務機關,一個是非公務機關。」
我問他,所以公務機關違法跟私人違法有什麼不同,為什麼行政機關卻不遵守法律呢?
科長一再強調,要割闌尾遵守格式依法辦理,也說自己是代筆接受陳情,無法作主,
夥伴說要見主委,科長說:主委不是你們說見就可以見的!
見你老目啦,你到底有沒搞清楚,站在你面前的是這個國家的納稅人,
公務員是人民公僕,你應該為民服務,而不是淪為政府的奴隸。
在場的媒體朋友要拍照,科長說他會不開心,肖像權被侵犯了。
看到新聞,侵犯的是我啦,幹,所以我們賤民暴民就沒有人權是不是?!
科長不開心,你要不要問問我開不開心。
各位朋友,這就是我們的中選會,選舉的時候幫候選人造冊,發公報,
而我們罷免要偷偷摸摸,不得宣傳,日本、加拿大蒐集第二階段無限期,台灣只有30天。
這就是我們偉大的政府,阿不就好棒棒。
真要我說,這政府是垃圾。
南港內湖的公民,站出來!
1129讓我們一戰成功,罷免蔡正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