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yuudonut (善良è€ç™¾å§“)
2014-11-25 22:10:26※ 引述《cama (Truth)》之銘言:
: 下午在新北市府的調解會破裂 收費員採取進一步行動
: 現場警方第一次舉牌
: 高鐵第一月台:Filmbrother 影弟
: http://ppt.cc/GSiF
: (請幫忙轉貼直播網址到收費員FB 謝謝)
:
作者:
psplay (亂世中一個小小書僮)
2014-11-25 22:12:00誰理你們
作者:
turn329 (小肉包)
2014-11-25 22:13:00你不知道這個版只要反勞工就會被認為支持KMT嗎?
遠通沒種承擔就別吃下合約,這些問題簽之前看不出來?
簽之前像狗一樣甚麼都好好好,簽之後就在靠杯。你說遠通是不是犯賤?
作者: CoolboxXD (預約未來) 2014-11-25 22:18:00
你不知道這裡是只要看到反kmt就高潮的地方哦
作者: CoolboxXD (預約未來) 2014-11-25 22:19:00
國道收費圓員,圖的是甚麼,很清楚呀,想轉正而已
合約內容就是要保障五年工作權及薪資,並且就近轉職合約簽了就是簽了,高公局錢罰了沒?遠通裝死就可以?
人家抗議抗的白紙黑字,順理成章,立場堅實得很或許約聘就活該被扔著,但是注意高公局和遠通簽的合
作者: drigo 2014-11-25 22:24:00
....護航者是輪流派人上來發言哦? 怎麼講得內容都是這幾天
作者:
gun85015 (Bruce)
2014-11-25 22:24:00收費員工作內容一模一樣,卻有人適用勞基法,有人不適
作者:
gun85015 (Bruce)
2014-11-25 22:25:00用。問題很大。
作者: drigo 2014-11-25 22:25:00
重複講得內容? 不少人都拿出高公局的新聞稿及資料反駁了,
要什麼工作很簡單,至少不能違反勞基法的調職五原則吧
作者: drigo 2014-11-25 22:26:00
怎麼還在一直重覆講 重覆講 重覆講 重覆講 重覆講.....=.=
這是調動工作的最低標標準 你遠通提供的工作違反這個原則就是違反勞動法的基本原則
作者:
gun85015 (Bruce)
2014-11-25 22:28:00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之勞動契約。一年一聘的合約是無效的。
g大說到重點,這這些工運人士要說的就是,你政府為什麼帶頭違反勞基法的精神,剝削勞工
作者:
rinatwo (無)
2014-11-25 22:35:00又在張飛打岳飛 那因為約聘拿到較高的月薪要先吐出來嗎?
遠通保障5年至少35K可沒違反安置義務,不去作到底怪誰?
作者:
rinatwo (無)
2014-11-25 22:37:00政府應該明文規定 要幫求職者寫自傳貼照片才夠保障勞工
作者:
rinatwo (無)
2014-11-25 22:38:00遠通提供的都是崩世代高職生和二三線大專生的職缺收費員可看不上眼呢 但是門檻高的工作又嫌刁難逼退
作者:
gun85015 (Bruce)
2014-11-25 22:52:00既然繼續性工作不是定期勞工,政府還帶頭用一年一簽規避該有的責任,不是剝削是什麼?
一年一聘合約無效?好傻眼的答案,不過還是請專人解答
作者:
gun85015 (Bruce)
2014-11-25 22:54:00今天就算不討論遠通,政府面對繼續性的工作用一年一聘就已經違反勞基法。
作者:
iversonya (iversonya)
2014-11-25 22:55:00支持勞方,資方回饋一下吧!
作者:
gun85015 (Bruce)
2014-11-25 22:57:00哪裡傻眼?勞基法就規定繼續性工作是不定期契約啊。一作十幾二十年難道不是繼續性工作?難怪民間有樣學樣到處都用約聘工約聘拿比較高的薪資是哪來的資料,真令人傻眼。
作者: wearecats 2014-11-25 23:00:00
繼續性的定期勞動契約視為不定期 不是無效 請多了解與
勞基法是這樣規定,但97年收費員才適用勞基法不是嗎?
作者: wearecats 2014-11-25 23:03:00
我們切身相關的勞基法 以保護自己權益 謝謝
作者:
rinatwo (無)
2014-11-25 23:03:00呵呵 所以在要求勞基法要溯及既往就比較不傻眼?97年以前適用的法條就不是勞基法 硬要比照勞基法?
作者: ChiuQW 2014-11-25 23:04:00
實在是不懂這件事為啥要抗議政府 抗議當初保障簽太多嗎
作者:
rinatwo (無)
2014-11-25 23:04:00去那裡找收費員有三萬三多的月薪 如果不是如此會硬簽?
作者: ChiuQW 2014-11-25 23:05:00
害收費員有太多期待 如果遠通違約就去找遠通抗議和提告啊
作者: wearecats 2014-11-25 23:05:00
所以他們現在適用勞基法關於定期性勞動契約的規定沒錯
作者:
rinatwo (無)
2014-11-25 23:06:00法條不溯及既往 現在連同97年之前的也都要算是怎樣?
作者: wearecats 2014-11-25 23:07:00
勞基法的保障是看何時簽約嗎 傻眼
作者:
rinatwo (無)
2014-11-25 23:07:0097年才修法將這些人納入勞基法 所以你97年以前也要算?
作者: wearecats 2014-11-25 23:08:00
97年後適用勞基法後連續一年一聘就違反勞基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