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oneme01 (加油)》之銘言:
: 這群收費員真的日子過不下去嗎............
: 四處環島之旅 orz
: 我每天都在掙扎60元~80元的便當
: ㄚ你們這樣跑真的活不下去喔?????? 這些日子的車錢 應該可以吃一個月了吧= =
: 再來 不要再鬧了好嗎
: 約聘就是約聘 根本不可能為你們幾個扶正
: 此例一開 全島大亂 政府又不是傻了
: 更何況.......你們到底是哪來勇氣要求"福利比照公務員"阿??
: 中研院、經濟部一堆幹30年 月退只有2萬4
: 福利比照公務員 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
: 做約聘做到自以為公務員了 離譜
因為我朋友叫我上來說明,我還是忍耐一下上來討噓吧!
收費員有三訴求:
一、年資補償
二、勞保損失補償
三、多元安置方案
第一第二大家的認知會有差距在於收費員到底要是用什麼法?
勞基法or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依照認定使用的辦法不同,就會有推到爆與噓到爆的差距,(但因為選舉,這兩樣發生機率都低)
現在帶領收費員的協助者的認知就是勞基法,理由應該是勞工應一體適用勞基法!
而會噓的有些人是認為應該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也就是認為你作這個工作前,人家已經跟你說我們這是奴隸做的工作,你自己願意簽你怪誰!
我自己是比較偏向認定為勞基法,因為我認為政府本就不應帶頭違法,
甚至現在的勞基法落實與勞基法未進詳全之處政府一點作為都沒有的狀況讓我痛心,
政府與財團掌握了大部分的詮釋權力,跟他們鬥本來就難上加難,
而一般勞工與社會大眾對於壓迫的習以為常,也是讓國道收費員雪上加霜!
至於第三點的多元安置方案,我要提醒的是,距安置期限102/12/30已經過了將近11個月,
這些人不是沒有去媒合過才出來抗議,明明有直接五年月領的方案,為何他們還是希望有多元安置方案?
台灣人個性偏保守喜歡安定,所以如果保障只有五年,那他們絕對會希望能做久一點的工作,
因為這些人蠻多年紀卡到求職機會,所以對他們來說能夠做久一點的工作是優於補償的。
後評:
我是長期協助華隆自救會抗爭的勞工,所以勞工在爭取權利所面對的權力的壓迫,
我非常能感同身受,勞工真的是被政府霸凌到不行阿!
我對於勞工爭取權益的過程的理解,用一部電影『梅蘭芳』裡面的十三燕來講最適合!
十三燕是個伶人(戲曲演員),畢生就是想為伶人爭取一點尊嚴和面子,
但最後就是為了伶人僅有的一點尊嚴和面子而走上死路!
我忘不了他死前跟梅蘭芳千叮嚀萬囑咐的:『替我們伶人提昇一點地位好嗎?』
正如工運份子花費了大量的心神、時間去爭取一點點的勞工權益,
但面對得除了政府本身對勞工權益的壓迫外,最慘的還是勞工對自己地位尊嚴低下的默默承受!
參考資料:
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S0110014
公部門約聘、約僱、約用之差別說明
https://www.ptt.cc/bbs/SW_Job/M.1346256229.A.BF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