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百元嫖資變50元 大媽告小伙強姦

作者: cp296633 (Joey)   2014-11-26 11:15:43
1.媒體來源:udn
2.完整新聞標題:
百元嫖資變50元 大媽告小伙強姦
浙江省慈溪日前發生一樁大媽疑遭小她22歲的小伙子強姦案。大媽在法庭上苦著臉說:「
被小伙強姦了」,但經調查,案情出現大轉折,警方稱大媽是自願的;至於她為何翻臉,
大媽說法是:「搞了我,錢不給我,就想一走了之,告你強姦。」
錢江晚報報導,站在慈溪法院法庭上的兩個人,大媽姓蘭,矮矮胖胖;小伙姓陳,長得一
副清秀模樣。
大媽與小伙的故事發生在去年夏天。當時,47歲的蘭大媽租住在周巷,她獨自一人到慈溪
打工,貴州老家有兩個兒子,都已成年。陳姓小伙,25歲,剛從外地到慈溪,住處和工作
都沒著落,在鎮上閒逛找出租房。
事情發生當天,小伙子進蘭大媽家,原是詢問有無出租房,接著話題就跑偏了。「我給你
100元(約16美元),搞一下」,小伙子說。「我想想我一個老太婆,有100元可賺也好,
就同意了」,蘭大媽說。
據報導,結果完事後,小伙發現錢不夠,於是開始討價還價:「要麼就給你50元。」談好
的價怎能說黃就黃?大媽可不是好惹的,堅決不肯。小伙想穿衣閃人,大媽迅速套上衣服
攔住小伙:「搞了我,錢不給我,就想一走了之,告你強姦。」
報導指出,一開始蘭大媽是嚇唬小伙子才這麼說,誰想到路人太熱心,真報警了。近日,
慈溪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庭沒有公開審理。也許心知此事不光彩,庭審時大媽沒有多說
什麼。
法庭審理認為,蘭大媽謊稱遭小伙強姦,導致小伙被警方立案調查,並被刑事拘留,已構
成誣告陷害罪。大媽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
世界日報╱中國新聞組/杭州25日電 2014.11.26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udn.com/xhtml/HistoryArt?articleid=4076554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4-11-26 11:16:00
這種錢不能砍,因為兄弟就在外面的機車上
作者: kisaku1980   2014-11-26 11:16:00
不給錢
作者: Pt1 (三七仔ㄟ情人)   2014-11-26 11:16:00
快50路了
作者: QCANCER (琉璃螃蟹)   2014-11-26 11:17:00
50元拿去買豬肉不是很好嗎?
作者: alog (A肉哥)   2014-11-26 11:19:00
大媽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ㄏㄏ
作者: lavendersea (飛行者)   2014-11-26 11:19:00
22瓦
作者: digimaster (我是唐伯虎)   2014-11-26 11:20:00
不給錢就不算賣囉
作者: strive76   2014-11-26 11:21:00
沒拿到預期的錢還要被關 不能告強姦那要告什麼 詐欺嗎
作者: askerman (╮(﹀_﹀")╭)   2014-11-26 11:25:00
想吐
作者: ebv   2014-11-26 11:25:00
小伙的確沒用強阿~告強姦到底是哪裡強?
作者: snane (Clark克拉克)   2014-11-26 11:32:00
宗瑞哥應該會想去中國法院上訴
作者: thedeathhero (不眠者)   2014-11-26 11:42:00
瓦力中等
作者: softstar0125 (軟星星)   2014-11-26 11:45:00
在台灣亂告人沒事,在中國亂人被關,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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