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講結論:
這位在西雅圖的老兄如果有多念點書就不會出來發費雯了
: 講到WTO就好笑阿...說甚麼有爭議時WTO不會仲裁
: 事實上是 中國才不想搞到WTO仲裁
: 一堆服貿當時被罵是賣國的協議(ex:出版 電信二類)
電信二類的問題在:
1. 電信法規針對服務內容定義不清,在實際開放後可能有包山包海的問題。
2. 協議規定對岸資金持股不得超過50%,但根據證交法的規定 (ex:第22-2條、第25條)
10% 的持股即足以被認為是大股東。回過頭看協議所定的50% 不是很可笑嗎?
3. 服貿簽署後要怎麼規範我國可能買到由對方具有官方背景製造的設備? 要是有內建
病毒或間諜程式的話要怎麼處理? 政府單位準備好了嗎? 這麼嚴重的國安問題怎麼不會是
賣國協議?
: 不過就只是台灣當年加入WTO後 身為"已開發國家" 本來就該對"開發中"的中國開放的
你要不要先舉例哪些是加入WTO 後本來就該開放可是未開放的?
: 只是因為台灣耍賴 中國不想搞到WTO仲裁
WTO 的dispute settlement 就只是個國際版的仲裁平台而已,針對的問題是WTO 架構下
的貿易糾紛而不是領土/主權的判斷。其既不是ICJ 也不是ICC,做出的決定根本無涉
國際法上是否可被認定是"國家"的可能,請問這要怎麼變相承認國與國關係?
: 因為那可能就變成得變相承認兩岸國與國關係 於是台灣就能一直耍賴下去
你知道台灣加入WTO 的正式名稱是台澎金馬關稅區域嗎? 這樣也能腦補成一去WTO 的
仲裁小組就會變相升格成國與國關係,坦白講我為了你的學識能力感到憂心。
: 說甚麼服貿不等於FTA...
: 說了這麼多 其實還不就是因為中國不承認台灣的國家地位
: 你想跟人簽FTA 人家又不承認你國家地位
: 於是搞出一個ECFA 作為兩岸都可以接受的處置
: 實際上的目標和FTA沒甚麼兩樣
: 硬要說它不是FTA
: 就該去想想 今天你想跟中國 甚至和其他任何國家簽FTA 難道不都得看中國臉色嗎?
: 所以我支持乾脆都不要簽 廢ECFA 我就跟12年一樣 票投小英!
結論: 這位在西雅圖的仁兄你打了篇莫名其妙的費雯。我在紐約打你臉剛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