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顧問遍布行政管理、財政經濟、網路科技、都市建設、醫療食安、社福勞工、綠色環
: 保、體育休閒、安全防災、文化以及教育等領域,包括前行政院研考會主委林嘉誠、前內
: 政部消防署副署長陳發身、前恩主公醫院院長陳榮基,與紐約大學電腦科學系博士翟本喬
: 都在名單中,並擔任召集人。
昨天Ben Jai FB上
今天新建立的科技產業政策建議頁面。任何人都歡迎加入討論或提出新建議。
任何政黨或官員都可以自由取用本版中所有意見,作為其自己之政見,不用歸功於原發表
人。但原發表人也可以引證本版之發文時間,以證明其真知灼見。
發言請就事論事,不得有人身攻擊之情事。版主完全有刪文之權力,沒有申訴管道。但版
主若濫用此權力,必將喪失其公信力。
http://goo.gl/y3gkt0
政府應如何開放資料?採用以下步驟:
1. 各單位公佈資料庫名單,讓民間知道政府有什麼資料
1a. 各單位沒公佈的部分不得編列資訊預算,除非有合理國防機密考量
1b. 民間審閱清單,討論其價值
2. 各單位依民間需求公佈資料庫格式
2a. 民間討論個資、資安、格式轉換...等問題,建議過濾公式 (欄位選擇、匿名化...)
3. 政府公佈過濾後之樣本資料供民間試用
3a. 政府提供錯誤回報及修正機制
3b. 立法明定:只要有適當之錯誤回報及修正機制,政府人員對過去資料之錯誤不用負行
政責任
4. 與以上同時進行:建立資料滙流中心,定期同步主資料庫,提供唯讀 access (以避免
原伺服器過載或破壞主資料庫)
5. 收費機制:基本上依滙流中心資源使用量付費
5a. 特殊資料由民間競標買權利 (故宮...等),權利為有限期非獨家使用
6. 政府部門可依 "開放資料被民間使用量" 調高資訊其預算,以資獎勵
7. 民間使用政府資料的產出品,政府可以免費內部使用,但不得轉公開或營利
8. 政府得不付費採用民間自發建置的開源系統作為官方系統
8a. 被採用者可以得到 Open Data access credit
8b. 得到積分也可以做為最政府標案有利標評分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