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大選】網PO補貼車錢挺柯P 陳溫蒂:不知違法
3.完整新聞內文:
2014年11月26日16:50
(更新:新增檢察官複訊後請回)
化名為「陳溫蒂」的陳姓女網友,本月7日臉書PO文要貼補車錢給「支持柯醫師」、「不
投給神×豬」的成大學弟妹,遭其他民眾檢舉違反選罷法。台北市刑大偵1隊明早二度傳
喚她到案。但今天中午為避開媒體,提早到案說明。她向警方喊冤說:「不知道這樣違法
。」網友告知後更改文章,沒想到改「不投」也觸法,最後把相關字眼全消掉,只單純補
貼學弟妹車資。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情節輕微,加上女網友自白不熟悉法律,訊後請回。
警方指出,26歲的陳姓女網友,是在本月7日PO文指,因人無法回台北投票,所以要成大
學弟妹可以回去投票,因為高鐵這次沒有特價,她有扣打可以補助車錢,由於,她已經明
指要支持「柯醫師」,不投給「神×豬」,還要補貼車票錢,明顯觸犯選罷法99條「以其
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故台北市刑大偵1隊根據民眾檢
舉第一次傳喚她上週三(19日)到案說明,當時她因人在澳洲沒到案並喊冤。警方查知,
陳女一度稱要選後返台,不過後查知她前2天已經返國。
台北市刑大偵1隊明天上午二度傳喚陳女到案說明,但是,她今天中午突然現身,表示要
解釋說明。理由是要避開媒體。
陳女經過3小時的偵訊後,被警方依違反選罷法99條移送,陳女步出刑大不發一語,在男
友的陪同下前往北檢複訊。
《選舉罷免法》第99條規定,「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
,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得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臺幣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但若當事人在偵查中自白者,減輕其刑。(突發
中心/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ppt.cc/J-Xm
5.備註:
反觀送機票的
作者:
popy8789 (é¢å°å®ƒ)
2014-11-26 17:21:00如果是號朝投國民黨 保證沒事
作者: TaipeiLeo (Leo) 2014-11-26 17:22:00
那上海的大閘蟹餐會.....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4-11-26 17:22:00如果投陳菊 4X貓就.....
作者: sr0 (異次元人) 2014-11-26 17:22:00
多事 被抓真是死好
作者: Skeleton7 (空無之境) 2014-11-26 17:23:00
境外送機票 無法可管 蟹蟹指教
作者:
popy8789 (é¢å°å®ƒ)
2014-11-26 17:24:00挺的人錯誤 北上挺神豬保證查無不法
作者: sr0 (異次元人) 2014-11-26 17:25:00
除非她想逃亡
作者: suzer (SUZER) 2014-11-26 17:27:00
直接說國台辦給錢支持回家投票.警察就不敢動了
作者:
rufugy (桃園昇)
2014-11-26 17:29:00改成 台北挺神豬 票投六加一 就無罪了阿
作者: ps20012001 (開始想明年新計畫) 2014-11-26 17:29:00
都寫的這麼清楚還有什麼好說的.比的過那些自己寫法的嗎...多多小心吧
作者: agen (master) 2014-11-26 17:30:00
計程車造勢影片 台商餐會我記得有2個以上的影片 怎不查?
作者:
kuso2005 (一時想ä¸åˆ°)
2014-11-26 17:34:00柯p真的會被一些低能選民害慘,然後一堆人還在護航
作者:
wingsfly (wingsfly)
2014-11-26 17:34:00上海那些垃圾台商就不用抓?
作者: coollonger (轉角遇到旺~) 2014-11-26 17:36:00
台灣被國民黨搞成垃圾國家....
作者:
grayi ( )
2014-11-26 17:37:00台商那個那麼大的都不去抓 果然黨證無敵
作者:
IamBuki (唉就是無聊)
2014-11-26 17:37:00選舉這麼多年了 又有各種走路工事件 不會閃只能說太天真
作者:
kickmeout (都是想像 騙不了我)
2014-11-26 17:47:00那隻鹹豬手...
重點不是補助機票車錢,而是強調要支持特定候選人。台商補助機票或是鄉民聯盟免費專車,都沒有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