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穩勝(自救會義務律師):謝謝華隆自救會!
你們改寫了台灣勞工抗爭的歷史
因為你們的無私與堅持,使得台灣工人階級的權利往前進一大步!!
1.這是第一個讓勞動權益基金訴訟補助擴大到裁判費的案件!!!
2.這是第一個在修法前還能讓銀行團(優先債權人)讓利的爭訟!!!
3.這是第一個迫使政府肯定勞工陳抗並實質貼補抗爭費用的個案!!!
4.這是第一個迫使行政院迅速提出勞基法第28條修正案的抗爭!!!
謝謝!!榮耀歸華隆自救會以及辛苦的祕書處同學!!
<<工人權益靠抗爭,持續監督修二八>>
華隆自救會11/27北車大廳記者會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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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隆自救會抗爭至今兩年多,從柔性表達訴求開始,經歷地方與中央政府的欺騙與折磨,
自救會不得不以抗爭的方式爭取工人應有的權利與尊嚴。自大園廠法拍分配後,勞動部提
出以參與分配的金融機構提供之款項,第一階段支付華隆工人的部分債權,即八成的勞基
法保障之債權,並設下受償金額不超過300萬為限。剩餘欠額部分,待未來頭份二廠分配
時,即第二階段,再以相同模式補足,我們也呼籲勞動部勿作「打折部」,確實負起二階
段足額受償的責任,讓勞工能拿回百分之百的退休金。
華隆自救會願意依此方案,先讓勞工們在本階段拿回部分債權。然而,雖經華隆自救會
300人的抗爭成果,使政府承諾所有1058位華隆工人都能拿回所有的棺材本。但如今第一
階段之清償並未開始執行,預計過年前才得以確實清償,但是華隆案並非如此便解決,希
望政府能確實執行本方案尤其是第二階段的受償,也能夠以相同的態度面對全台所有抗爭
中的勞工。
華隆自救會抗爭一路走來,爭取的從來都不只是單純的債權本身,更是年邁工人的棺材本
與勞工的尊嚴。如今有此階段性進展,並不是政府良心發現主動照顧勞工的展現,而是自
救會年邁的工人們艱辛萬苦抗爭而來;對於兩年抗爭的苦路,絕非金錢所能比較。
另外在修勞基法的改革上,修改勞基法28條一直是我們訴求,將政府的墊償範圍擴及「全
額」退休金及資遣費;並且將勞工之債權提升至「高於」抵押權,此修法進程不僅將影響
未來頭份二廠拍賣後,華隆工人的分配順序,更將影響全國勞工的基本權利是否受到應有
保障,現今立法院的打折版的修法草案明顯是保障不足的,期望行政院能重新提出可以真
正保障勞工的修法草案,不要抱著先求有、再求好的苟且心態面對全台九百多萬的基層勞
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