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轉置計畫,高公局在自己的官網將遠通的安置期限直接展延半年,
如果以轉置計畫上面的安置期限102/12/30,遠通老早就要給收費員錢了!
即便是高公局多展延半年,遠通也要給收費員錢了!
結果高公局整天就在跟國道收費員揮那到底安置期限是什麼時候,
曾幾何時我們的高公局與交通部去跟遠通說:
『你他x的每個月的錢先給收費員,我們就更有理由狗幹收費員貪心了!』
想不到遠通做了那麼多的壞事情,還可以因為國道收費員這件事情洗白,
原因就是多數人認為勞工契約是國道收費員要簽,他自己要簽的話就不受勞基法保障,他們活該。
如果勞基法不是保障這個國家勞工權益的最基本的底限,不容妥協?
那麼勞基法到底是為何而存在的?
無薪假之所以會得諾貝爾獎,責任制之所以在科技產業被視為常態,
不就是因為在勞工與資方權力不對等的狀況下,政府和整個制度沒辦法作為勞工的後盾造成的嗎?
如果想知道國道收費員為什麼抗爭,他們的訴求是什麼,
你就到交通部前面去問就好了,我相信那裡的答案會比在ptt上更清楚許多!
捫心自問自己,你是真的想知道他們的訴求嗎?
如果真的想知道為何要直接為他們的訴求下了註解!
※ 引述《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之銘言:
: 前國道收費員算一算也抗爭要一年了
: 一開始這些收費員訴求的是遠通沒有媒合適合的工作
: 害他們失去工作權
: 他們也不接受資遣
: 遠通後來出面說
: 公司有指派工作給他們
: 收費員都說遠通指派的都是門市、收銀這些工作
: 跟本不適合他們
: 然後這一段時間下來
: 感覺他們抗爭的就是要政府的照顧
: 不要遠通的媒合
: 但真正的訴求魯小我還是看不出來他們的真正的用意跟訴求
: 有這方面的八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