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國道收費員真正訴求是什麼的八卦

作者: ilovesongyy (捍衛苗栗中年)   2014-11-27 16:56:47
關於轉置計畫,高公局在自己的官網將遠通的安置期限直接展延半年,
如果以轉置計畫上面的安置期限102/12/30,遠通老早就要給收費員錢了!
即便是高公局多展延半年,遠通也要給收費員錢了!
結果高公局整天就在跟國道收費員揮那到底安置期限是什麼時候,
曾幾何時我們的高公局與交通部去跟遠通說:
『你他x的每個月的錢先給收費員,我們就更有理由狗幹收費員貪心了!』
想不到遠通做了那麼多的壞事情,還可以因為國道收費員這件事情洗白,
原因就是多數人認為勞工契約是國道收費員要簽,他自己要簽的話就不受勞基法保障,他們活該。
如果勞基法不是保障這個國家勞工權益的最基本的底限,不容妥協?
那麼勞基法到底是為何而存在的?
無薪假之所以會得諾貝爾獎,責任制之所以在科技產業被視為常態,
不就是因為在勞工與資方權力不對等的狀況下,政府和整個制度沒辦法作為勞工的後盾造成的嗎?
如果想知道國道收費員為什麼抗爭,他們的訴求是什麼,
你就到交通部前面去問就好了,我相信那裡的答案會比在ptt上更清楚許多!
捫心自問自己,你是真的想知道他們的訴求嗎?
如果真的想知道為何要直接為他們的訴求下了註解!
※ 引述《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之銘言:
: 前國道收費員算一算也抗爭要一年了
: 一開始這些收費員訴求的是遠通沒有媒合適合的工作
: 害他們失去工作權
: 他們也不接受資遣
: 遠通後來出面說
: 公司有指派工作給他們
: 收費員都說遠通指派的都是門市、收銀這些工作
: 跟本不適合他們
: 然後這一段時間下來
: 感覺他們抗爭的就是要政府的照顧
: 不要遠通的媒合
: 但真正的訴求魯小我還是看不出來他們的真正的用意跟訴求
: 有這方面的八卦嗎??
作者: ppopp (第一次)   2014-11-27 17:01:00
所以這裡講不出來?
作者: fufufugogogo   2014-11-27 17:02:00
加油 遠通照顧他們5年根本不夠 改國家照顧他們50年工作好辛苦 身體不好又要養家新工作難找 公務員最好
作者: namdoogmi (一輩子的好人)   2014-11-27 17:03:00
在勞基法推出後有適用勞基法阿...
作者: beergap (且戰且走)   2014-11-27 17:04:00
加油!!為人民開個往免試公務員的一條先例!!
作者: namdoogmi (一輩子的好人)   2014-11-27 17:05:00
好奇問下,文章中每個月錢是指5個月轉職金還是每月35K另外老早就載明會更換ETC了,不能徵求階段性的工作者?意思是就算政府早了近7年告知後,仍有永久雇用的義務?
作者: ddt73930 (酋小宇)   2014-11-27 17:07:00
又是一個完全沒解釋到 最後還說去問交通部
作者: namdoogmi (一輩子的好人)   2014-11-27 17:08:00
而不論任何情況,一但雇用了勞工都要永久雇用?
作者: ddt73930 (酋小宇)   2014-11-27 17:08:00
請元PO找到一個真正該支持他們的理由好嗎說真的版上目前所有在支持他們的文章都有一個共通點講不出一個合理的理由
作者: a58805082 (5秒中出手)   2014-11-27 17:09:00
你打了一大堆,但我還是沒看懂
作者: drigo   2014-11-27 17:10:00
講重點好嘛...老是覺得你們這些背後搞的人, 在八卦板東戰西戰, 扯一堆到後來訴求主張就亂七八糟的.. 反翻翻前面一系列你們自己人的回文及推文, 狀態就是如此
作者: ddt73930 (酋小宇)   2014-11-27 17:12:00
所以只聽收費員片面之詞就該支持他們嗎 公平原則 法令約聘這些呢 就不用顧嗎
作者: drigo   2014-11-27 17:13:00
高公局今日的協調不成立說明 http://ppt.cc/-jxS
作者: ddt73930 (酋小宇)   2014-11-27 17:14:00
憑良心講 今天如果這種都要安置到他們滿意為止 那對社會上的其他人毫無公平可言他們的訴求 目前看來就是要安排到他們"滿意為止"
作者: namdoogmi (一輩子的好人)   2014-11-27 17:16:00
你只要能合理回答我的問題,我就可能站在收費員這邊
作者: hakkacandy (...)   2014-11-27 17:16:00
...
作者: drigo   2014-11-27 17:16:00
而且高公局也發新聞稿說過了, 若是要合約重啟談判, 那就必須請國道收費員上法院, 經由法院審理來撤銷該合約無效, 方
作者: ddt73930 (酋小宇)   2014-11-27 17:17:00
如果連這種無理由的抗爭都要妥協 那政府才是真的無能
作者: drigo   2014-11-27 17:17:00
可重新談判
作者: hakkacandy (...)   2014-11-27 17:17:00
我就不相信你有跟收費員九百多人都講過話
作者: drigo   2014-11-27 17:19:00
再者, 我也誠心認為國道收費員能打贏這僱庸關係的官司, 那以後全台的國營事業單位聘用的約聘人員, 也都一體適用了,只要事業轉民營化或停止, 就須由國家負責安置約聘人員, 超爽der~ 以後不要擠著考公務員了, 做約聘也爽爽
作者: namdoogmi (一輩子的好人)   2014-11-27 17:33:00
我猜你回答的問題是遠通保障薪資35K吧?你員工不接受媒合,尚未提供任何服務就要求遠通每月35K倘若你的意思是指收費員就算沒去遠通上班也可照領 35K?那接受媒合去工作的收費員是幹白工嘛,不做也能領35K這樣不接受媒合領5月轉職金的收費員真是欲哭無淚...遠通的補償計畫應該是指"到職後" "5年內" "每月3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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