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 引述《jhc0723 (Embeded Funny)》之銘言:
: : 段宜康FB
: : http://goo.gl/Rp1nZR (有圖有真相 XD )
: : 選前靈異事件終於發生了!
: : 蔡正元公布一張民進黨台北市黨部7.28的函,函末副本送達單位,
: : 包括「本黨台北市長候選人」,正元兄不但用筆把這幾個字圈起來,
: : 而且據此大呼:柯文哲是民進黨的「本黨市長候選人」!
: : 但根據黨部留底的資料,本來根本沒這幾個字!
: : 難道正元兄今天中午沒吃午餐就在搞這個?
: : =================================
: : 正元又去盜圖了嘛?
: 蔡拿出來的公文是蓋藍色大印,是"函"(送至他單位的)。
: 段拿出來的公文留底有很多章,是"稿"。
: 民進黨市黨部的公文格式或許與公家機關有點不同,
: 但基本上不會拿著有一堆內部人員章的東西當公文送。
: 這兩者是有點不同,所以不該用段的圖去否定蔡的圖。
: 不過蔡的圖本身有一些疑點:
: 一. 圖片右上角可以清楚的看到雜物,應是以相機拍攝而成。
: 公文收到之後一般會有收發登錄章,這是各機關組織管理公文的標準流程。
: 但這張公文沒有,也就是文在進到收文者的信箱之前就已經被拆封拍攝。
: 我想這是最重大的問題,因為這牽涉到秘密通訊自由。
: 二. 公文在以"單一個人"為對象時會用全名,這是公文基本常識。
: 但蔡的圖卻落落長的打上了"本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這與常理不符。
: 目前比較需要的是寄給其他收文者的函,有關係的人可以請他們提供。
: 因為同一封公文的函絕對長得一模一樣。
: 因為這個爆料而義憤填膺的人,建議是主打一就好。
: 二就讓民進黨自己去澄清,外人不必插手。
剛剛又想到了不少東西,順便做點推理。
一. 蔡不可能"剛剛好"就只拿到這封公文。
根據廚房蟑螂理論,有人在有系統的竊取民進黨的內部文件。
二. 根據蔡提供的相片,主官大印是黑白的。
但大印在正本公文上通常是藍色,所以這文至少經過一次的傳真或影印。
而根據公文左上角發文日期與字號的數字扭曲特徵,
表示這份公文至少被傳真過一次(傳真容易有左右位移的現象)。
三. 兩份文的差別主要在於蔡的函多了第三點,
以偽造文件來說是非常不合理的,因此蔡的函應該是比較新的版本。
也就是說,從段所提供的稿到蔡提供的函之中,該函至少被修正過一次。
但假如修改卻不順便把受文者改一改,卻是非常不合理的事。
尤其這東西是要給主官蓋大印的。
四. 無框的主官大印,會像蔡的函中所示,
"主任委"三個字的上方容易產生印染痕。
但這種印染痕不太可能會出現在字體旁邊,
因此從"黃承國"三個字上方的橫線痕跡與受文者一欄右側的框形痕跡,
可以清楚的看出受文者這部分是經過剪貼再影印的。
這個剪貼影印是在黃承國蓋印之前完成還是蓋印之後完成,
必須要有其他受文者所持有的函作為佐證。
但是根據"委"字上方,油墨有遭到切削的痕跡,
個人是認為這是蓋印之後才貼上的,以公文來說是非常不可思議的。
所以蔡打這個其實是自爆兩點:
1. 有人在竊取民進黨的內部文件,而蔡與之有關。
2. 該文件疑似經過偽變造,且非正本,證據力存疑。
光是1.在民主國家就是軒然大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