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iin0817 (小胖妹)》之銘言:
: 剛好在某社團看到有人要出養狗,
: 自己本身也很喜歡狗,
: 但卻要付3000元認養費,有違我本身認定無償認養,
: 所以想跟大家討論一下~~
: 對話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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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除非是到公立收容所,
否則向個人中途或愛心媽媽認養犬貓,
中途都會向認養人收取3,000元,
作為他們救援下一隻動物的經費來源,
這是非常正常的,
事實上剛救起的犬貓光是作一堆檢查治療加結紮就不只這些錢了……
個人愛心救援是很燒錢的相信不必小妹我多說,
原po例子裡對方較可議的一點在於他不是救援,
而是因個人因素要出養,
這種情況還收取認養費令人覺得有些心寒。
最後囉嗦一下,
去年在南投山區撈起兩隻被棄養的混瑪爾,
帶回來照顧半年後,
前陣子分別送養,我沒收半毛錢,
還附贈了一堆嫁妝和不捨的眼淚,
在此還是誠懇呼籲,
領養,不棄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