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段宜康FB上講選前靈異事件終於發生了!

作者: nolag (達文喵)   2014-11-27 22:36:32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 引述《jhc0723 (Embeded Funny)》之銘言:
: : 段宜康FB
: : http://goo.gl/Rp1nZR (有圖有真相 XD )
: : 選前靈異事件終於發生了!
: : 蔡正元公布一張民進黨台北市黨部7.28的函,函末副本送達單位,
: : 包括「本黨台北市長候選人」,正元兄不但用筆把這幾個字圈起來,
: : 而且據此大呼:柯文哲是民進黨的「本黨市長候選人」!
: : 但根據黨部留底的資料,本來根本沒這幾個字!
: : 難道正元兄今天中午沒吃午餐就在搞這個?
: : =================================
: : 正元又去盜圖了嘛?
: 蔡拿出來的公文是蓋藍色大印,是"函"(送至他單位的)。
:  段拿出來的公文留底有很多章,是"稿"。
:  民進黨市黨部的公文格式或許與公家機關有點不同,
:  但基本上不會拿著有一堆內部人員章的東西當公文送。
:  這兩者是有點不同,所以不該用段的圖去否定蔡的圖。
:  不過蔡的圖本身有一些疑點:
:  一. 圖片右上角可以清楚的看到雜物,應是以相機拍攝而成。
:  公文收到之後一般會有收發登錄章,這是各機關組織管理公文的標準流程。
:  但這張公文沒有,也就是文在進到收文者的信箱之前就已經被拆封拍攝。
:  我想這是最重大的問題,因為這牽涉到秘密通訊自由。
:  二. 公文在以"單一個人"為對象時會用全名,這是公文基本常識。
:  但蔡的圖卻落落長的打上了"本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這與常理不符。
:  目前比較需要的是寄給其他收文者的函,有關係的人可以請他們提供。
:  因為同一封公文的函絕對長得一模一樣。
:  因為這個爆料而義憤填膺的人,建議是主打一就好。
:  二就讓民進黨自己去澄清,外人不必插手。
公文流程:
承辦擬稿 -> 長官蓋章 -> 大長官決行 -> 清稿 ->發文、填發文日期,用印
收到文以後傳閱復閱很正常。
1.蔡正元的圖,收文者是「如正副本受文者」,底下卻有用印,這是錯的,
會用印都是印出來要給某個收文者,不會有這種如正副本
2.有沒有登錄章無所謂,單純看誰收文。里長收到會蓋收文章嗎?還不就看著放著。
dpp的如果是搞,搞就先填了日期這種事情,真的不太對。
格式也不太對,連蓋章順序都怪怪的(由右至左?)
如果只是單純的副本傳閱那也算了,反正不是公家機關沒那麼多規矩。
不過蔡正元的圖,明顯不對勁。
別跟我說他為了保護消息來源改圖,那他甚麼都能改了。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3-11-27 22:36:00
..........
作者: ccker (kerker)   2014-11-27 22:37:00
反正已經被DPP扯後腿了 多說無益
作者: kikimomo (Gogoya)   2014-11-27 22:37:00
上一次總統大選 有人誤植日期都沒事了
作者: hank4416 (Hank)   2014-11-27 22:37:00
抓到了 祭止兀是綠的 不然他怎麼能收文
作者: albert (嘛.....)   2014-11-27 22:39:00
DPP都已經證實那份是公文是真的了,你還能明顯不對勁...
作者: bahamutuh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2014-11-27 22:43:00
啊哈哈哈~你看看你!(σ゚∀゚)σ゚∀゚)σ゚∀゚)σ
作者: nolag (達文喵)   2014-11-27 22:45:00
確實不對啊,會在受文者是「如正副本」這種文用印,是給誰?
作者: flykou (............)   2014-11-27 22:48:00
跟正常公文書比的確怪,現在只能想DPP黨部非正式機關了
作者: eocforever (落葉滿空山,何處尋行跡)   2014-11-27 22:48:00
段宜康下次自己去選區域吧
作者: ampig2009 (肥貓)   2014-11-27 22:49:00
保證不對,正副本收受者是簽稿時的用語官章不會跟正副本收受者在同一份,何況還同一頁不過市黨部也一定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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