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國道收費員爭議有疑問的話
建議可以看一下下面這段影片
幽默輕鬆 雖然收費員們面對的東西很沈重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2DbAqVYPQU
看完之後 如果你還是覺得國道收費員抗爭沒有道理
歡迎對裡面提出的疑點一一反駁
我記得前幾天有一篇是在說收費員的要求超過遠通的承諾範圍 白紙黑字
現在白紙黑字都在這裡 網路上隨便找都有
遠通目前就是他媽的做 不 到啊
簡單結論:
如果遠通你沒種好好轉置 當初就不要承諾
承諾喊完騙走合約之後再用各種醜陋卑劣的計倆規避轉置的承諾
這種惡意詐欺的行為 真的噁心至極
整理一下幾個重點
首先來看一下 白 紙 黑 字 的承諾內容
(一)工作權保障:自精簡人員轉職之日起5年內保障其工作權。
(二)薪資保障:自精簡人員轉職至該企業集團之日起5年內,其年薪不低於轉職前1年之年薪(本薪加工作獎金)為原則。
(三)褔利保障:提供不低於勞動基準法規定之褔利為原則。。
(四)工作地點保障:在現有工作場地之條件下,以不更動工作地區為原則。。
(五)轉職補償:如因另有生涯規劃,不考慮接受轉置安排或轉職該企業集團6個月期間內,仍無法適應新工作而自願離職者,由遠通電收公司提供5個月本薪加工作獎金之轉職補償金等事項加以宣導。
1. 遠通承諾去年十月前完成收費員轉置(1191人)
但是去年九月第一次開出職缺時卻只有411個名額
根本不可能讓所有人都有工作
換言之 遠通根本完全沒有要兌現承諾的意思
東:去年十月完成?呵呵我有說過嗎
2. 提供的工作機會中
大多數月薪為兩萬出頭
而收費員的薪資約為三萬五
不足的部分遠通必須補足
離職的話則是領五個月的離職補償金
3. 提供的工作機會中
大多數在北部
啊南部的收費員哩?
這點也完全違背(四)工作地點保障
4. 遠通提供的工作機會大多有門檻
所以一開始接受轉置的人無法適任之後
只好領(五)轉職補償的五個月補償金
ok 這點有做到
但是請配合下面5.一起看
5. 如果遠通讓全部的收費員都領五個月的離職補償金
而非保障他們五年工作
遠通可以因此省下四億多元的轉置費用
6. 所以有沒有可能遠通故意提供有技術門檻的職缺(聯結車司機為其中一實例
逼收費員待不下去只好領離職補償金呢?
就算遠通沒有這樣的想法好了
你答應人家要好好轉置
結果亂塞一個別人根本作不了的職缺給他
這樣的轉置 真的合理嗎?
換作是你 你願意接受嗎?
怎麼看都像是卑劣的規避手法而已
7. 自從發現職缺都有這種情形之後
收費員拒絕面試這樣的職缺
結果竟然收到錄取通知 強迫錄取
8. 遠通前幾年因為ETC使用率未達標
和收費門架進度落後 被高工局開罰 5.5億
至今 一 毛 未 繳
9. 後來遠通電收和交通部達成協議
要在今年 六月三十號以前
(咦 說好的去年十月...?
完成所有的就業媒合 否則以後每天開罰 五十萬
至今 一 毛 未 繳
10. 交通部長葉匡時曾為吁吁東的部屬
他會站在誰的角度來處理這件爭議呢?
政府顢頇無能早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11. 國道收費員交通部前絕食抗議中
※ 引述《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之銘言:
: 前國道收費員算一算也抗爭要一年了
: 一開始這些收費員訴求的是遠通沒有媒合適合的工作
: 害他們失去工作權
: 他們也不接受資遣
: 遠通後來出面說
: 公司有指派工作給他們
: 收費員都說遠通指派的都是門市、收銀這些工作
: 跟本不適合他們
: 然後這一段時間下來
: 感覺他們抗爭的就是要政府的照顧
: 不要遠通的媒合
: 但真正的訴求魯小我還是看不出來他們的真正的用意跟訴求
: 有這方面的八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