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國道收費員 最應該去討公道的是去找民進黨
為什麼?!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7017
2005/11/28
交通部
配合政府以民間參與方式推動高速公路電子收費政策,本局
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經甄審程序後,於民國93年
4月27日與遠通電收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
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契約。
為什麼當年民進黨政府把你們賣了你們卻不吭聲
如果 你們認為民進黨沒有責任都是國民黨的責任 這就是最該死的
很多事情 如果發生在國民黨都該死 如果發生在民進黨你們就都裝死
就好比 高雄氣爆高雄登革熱 照妳們的邏輯 應該是陳菊該死怎麼就惦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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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要爭取可以完完整整的論述嗎 不要斷章取義老是被打臉 可以嗎?!
台灣還有良知的人會知道 你們是被某些團體操弄 希望你們快點清醒別被利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