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ivya (豬微雅)
2014-11-28 13:26:20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1128/514682
有看有保佑!選前5大注意事項
「九合一」選舉明(29日)投票,選前最後一天到明天投票截至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法》有很多限制,《蘋果》整理相關規定並訪問中選會官員提出5大注意事項,提醒民眾
、候選人、媒體注意,避免觸法,順利投票,有看有保佑喔。
注意一、投票當日當天、也就是過了今天午夜12時起,任何人就禁止從事任何競選、助選
活動,包括不能使用臉書、簡訊或LINE等通訊軟體向親友拉票,違反者,將處新台幣50萬
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官員說,不要以為新科技就無
人不知,只要有人檢舉,經地方選委會個案認定,就會開罰,當心荷包失血。
注意二、候選人要注意,競選活動到今晚(28日)10時止,但不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
不在此限。官員說,候選人宣傳電子看板、LED燈等可以到今晚12時,就要熄燈,廣播、
電視的競選廣告也是播到12時,違者罰新台幣50萬元到500萬元;如果候選人真的不累,
到夜市握手或逐戶拜訪到午夜12時,應也不涉及違法。
注意三、投票日特別要注意穿著和手勢,不能比大拇指、YA、ALOHA、LUCKY 7等有號次的
動作,也不得穿戴有旗幟、號碼、姓名等服裝或帽子等,違者罰新台幣50萬元到500萬元
。
注意四、平面媒體明(29日)投票當天不能刊登任何競選廣告,違者罰新台幣20萬到200
萬元,或廣告費的兩倍。明天投票日也不能放置競選夾報,違者委託者和受託媒體都要罰
新台幣50萬元到500萬元。
注意五、依法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10日起一直到明投票日(29日)下午4時投票截止
前,違法發布民調或評論、引述,違者將受罰新台幣50萬到500萬元。(王家俊/台北報
導)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4-11-28 13:27:00鄉下誰鳥你這麼多 全是樁腳
作者:
cinnie 2014-11-28 13:27:00這種被檢舉就是要撕破臉了吧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4-11-28 13:27:00向親友拉票被檢舉就是親友檢舉的阿~~~~~~~~~~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11-28 13:27:00所以過了12點以後PTT八卦板上罵連罵柯都要罰50萬?
12點過後快到八卦版跟政黑板備份所有文章 保證大豐收
作者: d2x329 (緊緊閉著眼睛) 2014-11-28 13:29:00
推文小心阿~~
作者:
YSJ543 (勝利組的人生)
2014-11-28 13:29:00如果開放檢舉有獎金包準一堆人檢舉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1-28 13:30:00廣告罰好輕@@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4-11-28 13:30:00這點香港比我們進步多了,香港到了投票當天,還是可以在街上拉票,只要接近投票所規定的距離就行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4-11-28 13:31:00香港都直接買票的 和台灣選舉一樣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4-11-28 13:32:00而且香港的投票時間長,像選區議員,從0730~2230
作者:
newtonyd (newtonyd)
2014-11-28 13:32:00像林青霞那樣亮票有沒有罰則?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4-11-28 13:33:00選舉當天不能拉票,根本就是制度對於選民文化的反諷
作者:
ryrp (RyRp)
2014-11-28 13:35:00在這邊檢舉會不會賺到翻
作者:
b6byc (oopp)
2014-11-28 13:36:00什麼法? 很誇張.
作者:
PA5566 (啪五六)
2014-11-28 13:46:00齁藍
作者:
yang0623 (commencement)
2014-11-28 13:57:00不能比大拇指、YA是啥?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4-11-28 14:00:00白色恐怖嗎 前幾年也不見這種略帶對網路族群恐嚇的新聞
改成候選人團隊不能拉票比較合理 我跟我馬子拉票乾你屁事
作者:
fallen01 (優質不OP)
2014-11-28 14:13:00那我帶豬頭的帽子去圈票會被告嗎
過12點後在本版PO文叫大家投誰投誰的應該就會被劣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