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要替女實習生揉瘀青 男負責人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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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歐陽良盈╱即時報導】
2014.11.28 01:51 pm
19歲女大生去年到高雄某私人牙體中心實習,她出車禍大腿膝蓋瘀青,歐姓負責人在辦公室
內見狀,「我現在心情不好,如果做一件事會讓我心情變好,我應該要做嗎」女大生不疑有
他,回說「那就做啊」。歐姓負責人要女大生坐到他身旁,執意抓住大腿替她揉淤青,女大
生拒絕喊「好痛、不要」,歐男竟回「叫越大聲越有快感」繼續揉捏至少30秒。
歐男辯稱是好意替對方推開瘀青,辦公室員工作證聽到歐姓負責人說的話,高雄地院認為,
女大生到歐男公司實習,歐男掌握她成績之權,雙方權力不對等,女大生當然不敢與歐男正
面衝突,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8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