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同就只是些無知的人們互相仇視的產物啊。
首先我們要知道,人類本來就有多種性傾向,不能簡單的劃分為「同性戀/異性戀」,而
是漸變的光譜,每個人的接受程度都不同。
不過這個光譜不應該是下面這種單向度的:
同性戀 雙性戀 異性戀
5 4 3 2 1 0 1 2 3 4 5
而應該是雙向度的:
喜好同性的程度
3210123
喜好異性的程度
3210123
因此我們可以知道,佔了社會多數的「異性戀」其實就是在「喜好同性程度」得分偏低,
但是「喜好異性程度」不明的人們(通常我們會把這個差異解釋成「性慾」高低)
而在兩邊都有得分的可能會是「雙性戀」都沒有得分的會被說是「性冷感」
當然,這仍然不是個精確的區分,只是至少比原本的二分法或是單向度量表好多了。
釐清這個概念後就可以知道,區分「同性戀/異性戀」並且給予不同對待,是非常過分的
歧視行為,因為這種區分在邏輯上只是虛假的想像,而事實上也沒有任何值得追求的利益
包含其中。
而為了消滅歧視的問題,我們勢必得「阻止那些歧視同性戀的行為」發生。
這可以從教育、法律等層面著手,或者是各種宣導和遊行活動。
但是很多人因為智力的不足,抱歉,應該是「自制力」的不足,碰到那些冥頑不靈的人們
按捺不下脾氣,於是惡言相向也就因此出現了「恐同症」的說詞。
--可是他們卻忘了,用仇恨對待仇恨只會滋生更多的仇恨。
(畢竟把某種族群「視為病症」恰好是他們仇視的人們過去對同性戀者做過的事情)
也許有些人會說,面對這些心懷歧視的人,客氣什麼?
有時候這麼想並沒錯,可是還記得我們的量表嗎?
承認性傾向的多元,不只是承認「喜歡某種性別」的傾向,我們也要承認「厭惡某種性別
」的傾向,這才是真正的包容多元性向!
我們應該要做的是去理解「個人喜好」不應該影響對方享有各種基本權利的權力。
更何況許多「反同」的人們根本不是因為生理上對同性的厭惡反同,而是因為智商不足聽
信了不知道哪個死人寫的愚蠢邪書。
這些人是「智商」有問題,不是「性傾向厭惡同性」。
因此請不要繼續使用「恐同症」這個字眼,否則你根本沒有真正認識多元性傾向的概念。
你只不過是另一個護家盟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