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國考作答時間 考委促再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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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8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罹患肌肉萎縮症的陳俊翰一路從台大念到美國哈佛大學,且考上美國律師執照。多位考試
委員昨天在考試院會建議設計妥善國考機制,例如放寬應考時間,並且檢討體檢限制,讓
身心障礙者有機會展現能力與技術,別「為德不卒」。
考試院長伍錦霖指示考選部研究規畫,考選部長董保城則表示,將與用人機關、學者等討
論處理。
考試委員黃婷婷、陳皎眉、張明珠、李選昨天在考試院會臨時提案,指出現行國家考試給
予身心障礙應考人每節延長考試時間廿分鐘的措施,應再放寬;並修訂「國家考試身心障
礙應考人權益維護措施要點」,正視身障考生應考權益。
黃婷婷等考委舉例指出,陳俊翰全身癱瘓,赴美求學且參加美國紐約州律師考試,考務中
心讓陳俊翰提前一天考試,其他人考兩天,陳俊翰考三天,讓他有充裕時間完成申論題,
陳俊翰也考上律師。
考委說,陳俊翰在國內參加考試,好不容易以「口述代筆」,但溝通作答很花時間;參加
高中升學考試時,也因為每科只能延長廿分鐘,題目都會卻來不及寫完。
陳俊翰的例子讓考委很感動,考委指出,目前有國考身障應考人權益維護措施要點,身障
者似已獲保障,但執行上不足,延長每節考試廿分鐘,是漠視身障者障礙差別性。
此外,考委也表示,目前有十一項國考實施體格檢查,有的考試直接排除身障者擔任公職
機會,例如司法人員排除重度肢障人員,外交領事人員除排中、重度肢障人員,也許這些
限制跟工作性質相關,但是政府應盡可能保障身障者,將各種考試體格限制減到最低,要
求考選部全面檢討身障者體檢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