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大選】明天投票看過來! 10大須知勿觸法
「九合一」選舉明(29日)投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有很多限制,《蘋果》整理相
關規定並訪問中選會官員提出10大須知,不管是不是首投族,投票時還是有許多事項要注
意,提醒民眾小心勿觸法。
須知一、明天投票時間從上午8點起至下午4點止。投票時須攜帶本人的國民身分證、印章
及投票通知單,前往指定之投票所投票;沒有攜帶印章者可以用簽名、蓋手印取代,若未
攜帶投票通知書也可以投票,但有攜帶者可以方便投票所人員協助投票。
須知二、選票顏色設計上,9種公職選舉,共設計8種顏色,選舉人在投開票所最多1次領5
張票、投5張票,投錯票匭算有效票。
須知三、投票時,選舉人應於選舉票圈選欄上,以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圈選;選舉
票以「蓋私章」或「按指印」方式圈選是無效的,該張選票會被計為無效。官員說,過去
文化部長龍應台說可以用印章圈票,沒想到「資深女神」林青霞真的這麼做,該張選票當
然無效。
須知四、禁止於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反者,經警衛
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下罰金。
須知五、投票時禁止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違反者,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
上30萬元以下罰鍰。官員說,投票所外頭會擺籃子放置手機,選務人員也會提醒不能帶手
機。
須知六、投票不小心蓋錯,是不能夠換選票或重新領票再投。若不小心蓋錯選票,仍請投
入票匭,請勿撕毀選票,或將選票攜出。若有違反者,撕毀選舉票,將處新台 幣5千元以
上5萬元以下罰鍰。官員私下表示,蓋在候選人的號次、照片、姓名、圈選欄上,均屬有
效;同一個欄位,若不小心蓋兩次以上仍屬有效,過去就有民眾 在候選人頭上蓋出一道
「光環」,該張選票仍屬有效。
須知七、禁止以攝影器材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內容,違反者,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
須知八、禁止將選舉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匭及撕毀選舉票,違反者,將處新台幣5千元以上5
萬元以下罰鍰。也禁止攜出選舉票,違反者,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萬
5千元以下罰金。
須知九、亮票是違法的,禁止於圈選後將選舉票圈選內容出示他人,違反者,將處2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官員說,今年初國民黨內初 選有媒體檢
視拍攝畫面發現,總統馬英九的選票紅色印泥圈選位置疑似投丁守中,而非連勝文,「九
合一」選舉恐怕就有觸法之嫌。
須知十、明天去投票所排隊的時候,下午4點到了,還能投票嗎?答案是可以的,只要在
投票時間截止前到達投票所前排隊領票,均可繼續投票至投票完畢為止。(王家俊/台北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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