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idao (愛到)》之銘言:
: 我說真的
: 為什麼不直接公開聲明
: 說收費員沒想過也不要轉公家約聘僱人員?
: 這樣公開聲明後 不是可以化解大家的疑慮
: 然後獲得更多支持??
: 雖然一直有朋友上來告訴大家
: 說收費員不是想去公家機關上班
: 但事實上就是沒看到收費員的正式聲明中有提到這點呀?
: 反而看到網路照片
: 上面有人舉著「國家安置」的牌子
我想會這樣寫,是因為自救會主張高公局對收費員有安置義務。勞基法中有規
定,雇主不得隨意解雇員工,要有條件。高公局依據的是11條之4,業務性質變更,
勞力需求下降,又無職缺可安置時。但事實上,高公局幾年來從來沒有跟收費員討
論與協商,只想用一紙合約把安置責任丟給遠通。所以他們到勞工局調解,調解委
員會接受自救會的方案,認為高公局仍有義務安置收費員,但高公局拒絕接受調解
結果。
一樣請參考: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Uf77eDIs0M
: 國家安置?是什麼意思呢?
: 要求國家介入 協助收費員跟遠通協商 合理
: 但要求國家安置?
: 這讓人有太多想像空間了不是嗎?
: 畢竟收費員就像板上某些人說的
: 他們不是想轉進公家單位服務
: 那就公開說清楚 說收費員不接受安置至公家機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