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另一個「反癱國道」粉絲頁上看到的文章
原文照轉
有不適當請版主刪文
我們是否也能聽聽前國道收費員的心聲呢?
我記得我也層經是你們的一份子,但我看不明白你們在鬧什麼?當初遠通第一批資淺我就
選擇走了,因為我知每一年所簽的契約都很明白的說明了我們這些全都是一年一約,當政
府不需要我們就要走人絕無異議也不在勞基法的保障內(後來修法納入),且當時第一批哪
來的資遣費或慰問金的,不就領了遠通給的五月的轉職金就閃人,然後在去跟勞工局申請
失業補助半年,勞工局給我半年的時間進修我想做的事。
且當初合約寫的很清楚明白既然各位簽了,是不是就該照著合約方式走,如果當時有異議
為何不提出而還是簽呢?等到ETC全面上路了才來鬧,這樣好像師出無名吧!所以大部份
的人都不支持,而支持的那些民眾都是一些為反對而反對的人。
我也記得當初ETC開始施工測試的第一站叫後龍收費站。當時我就在那服務,沒記錯的話
從開始實驗到全面實施至少也有八年的時間,大家不是都知道會有這一天嗎?八年的時間
各位在幹嘛?
請別說收費員是三班輪班的沒時間,因為我待過我明白小站至少10~14天換一次班,大站
20~28天換一次班,那白天班的下班時間這麼多各位都在幹嘛?都沒為了未來的生計做任
何打算或進修嗎?
還有你們在新聞版面上打的林××單親媽媽我跟她同單位過,真的像各位所說的因為要照
顧小孩忙家務沒時間進修嗎?好像不是哦!跟我看到的不太一樣!而是下班了就待在宿舍
!
至於其他收費員下了班也是東家長西家短的講八卦,誰跟誰跟哪個警察怎樣又怎樣的?
有這多時間做這些沒意義的事!怎麼沒時間進修?
至於勞保年資追加是不可能的啦!就別在鬧了!法律就是如此後來修過的是後來修過的,
總不能後來修過的去把以前的也追加進去吧!那如果高公局開了先例,那之前因為類似同
樣原因的人是不是也可以上街抗議要錢,這樣只會造成國家財政赤字更嚴重!
而遠通的謀合工作我也看過,其實大部份也都OK,但我相信一堆人不願意轉置的原因是因
為薪水沒有比280薪點33908元來的多,而且要背負業績壓力,又多少有一些技術性在內!
但也請各位為企業想想換位思考一下,33908元目前在這社會上可以請到碩士程度以上的
人也,何必花這錢請各位?這就是社會的現實,沒有一個企業會花33908元請一個人來公
司做行政內勤,因為行政部門對公司來說是個負債部門,想要高薪請走業務部,公司不怕
你多領錢,而是你有什麼本事跟老闆多要錢!
當然政府不可能安置各位,更不可能把各位轉任為公務員的!如果這樣就對社會上的更多
人不公平了!
與其這樣鬧勞民傷財,快先去勞工局申請失業補助吧!33908*0.6=20345 等於每位這半年
期間每個月可以領20345元基本上省一點,這六個月好好學個一技之長在戰職場好嘛!
各位加油!<by 君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