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收費員得不到社會同情的八卦@@??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1-29 08:23:15
※ 引述《april79 (四月)》之銘言:
: 整串看下來,收費員在法理上還是有站得住腳的地方
: 1.高工局違法將常態性工作,改為一年一聘
???? 若在法理上 "還站得住腳"
那為何打死都不願意遞狀到法院去告???
拜託,不要被那些人的 花言巧語 感動了.
知道雇用這些人的雇主,是全台灣最必需要依法令運作的雇主-政府嗎???
國道電子收費是很早之前就訂定的政策,這政策雛形的時間點
可能比板上大多數鄉民的年紀都還大.
既然知道各收費站遲早會關門大吉,政府在關門大吉前要怎樣有人力來因應?
就依照法令來做呀.
[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二條,可以去看一看.
而且高工局在這些年,年年都先跟那些收費員講清楚說明白
[這工作遲早會結束.]
這些人是文盲嗎?? 看不懂雇用契約上面的條文嗎???
: 2.遠通工作媒合率過低
因為這些人之前 過太爽 了呀,
要他們做比收費員還要辛苦的工作,怎作的下?
手伸一伸,雖然單調,又可能讓手累甚至職業病,
但這樣的單純工作,一個月三四萬,屌爆 22K
有這樣的好工作,現在沒了,會不會懷念?? 怎想學新技能??
收費員工作輕鬆不輕鬆,爽不爽??
要是不輕鬆又不爽,怎會有一家人好幾個都去當收費員??
怎會拉親戚拉朋友去當收費員?
總之,事實就是這樣.
另外,若這些收費員認為他們是正義,是正確的.
那全台灣 所有(記住,是所有!!)

公家機關跟公立醫院 任職的 幾千名 臨時人員 約用人員
甚至是那幾千幾萬名 在公家單位上班 的 派遣人員
更有資格要求政府給他們當公務員,不然最少也要當 正式勞工!!!
^^^^^^^^^^^^^^^^^^^^^^^^^^^^^^^^^^^^^^^^^^^^^^^^^^^^^^^^^
保障他們的一輩子工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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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kfc5566 (tkfc5566)   2014-11-29 08:25:00
就像是約聘僱轉正職幹麼關心
作者: vickyshan (瘋狂小精靈)   2014-11-29 08:25:00
就是因本就非終身的工作,卻要求保障一輩子的工作權,
作者: SergioAguero (Manchester City)   2014-11-29 08:26:00
其實我相信你了
作者: vickyshan (瘋狂小精靈)   2014-11-29 08:27:00
版上風向才帶不起來吧……每個月都有人po,但沒大迴響
作者: tkfc5566 (tkfc5566)   2014-11-29 08:28:00
那些想代風向的人真是其心可異
作者: wuklean   2014-11-29 08:29:00
你第一句的結論別下太早 馬上會有一批"社運"律師用跟關廠工人案中 同樣的不敗戰術來搞了 只要那時的執政者不夠強硬 風向馬上就會變成 他們本來就該領那麼多
作者: gag565 (打不死小神童)   2014-11-29 08:34:00
如果政府該負的責任跟義務做到了,就沒關係,最怕是為了財團利益而隨便敷衍勞工,甚至犧牲勞工
作者: k879311 (CVF)   2014-11-29 08:37:00
第二段全是你個人觀點為出發點,自己在推論的....呵呵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4-11-29 08:37:00
台灣加班超時無薪假也很難告成
作者: NoOneThere (沒有人在這裡)   2014-11-29 08:37:00
長期的派遣約聘本來就應該要轉正職, 不然只是躲勞基法
作者: raneshiran (夢使者)   2014-11-29 08:38:00
說實在,會因為電子化而消失的臨時性工作,不請約聘要請誰來做?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4-11-29 08:38:00
原PO這種文章越多 更能突顯社會上的工作有多噁心…
作者: NoOneThere (沒有人在這裡)   2014-11-29 08:38:00
政府法理上當然站得住腳, 因為政府直接發條例宣布不鳥勞基法囉
作者: NoOneThere (沒有人在這裡)   2014-11-29 08:39:00
十幾二十年還不叫長期嗎? 那要多久才算長期??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4-11-29 08:39:00
可是瑞凡 我們連工安檢查、維修通通都外包了
作者: raneshiran (夢使者)   2014-11-29 08:39:00
你招正職來做,結果20年後因為電子化失業?
作者: raneshiran (夢使者)   2014-11-29 08:40:00
有晶圓廠的招人簡章說他們會因為XX化而消失嗎?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4-11-29 08:41:00
教育可以外包也很詭異 家長竟然都不生氣的
作者: ilovesongyy (捍衛苗栗中年)   2014-11-29 08:42:00
華隆案很多自費打官司 打贏了不給錢沒屁用
作者: raneshiran (夢使者)   2014-11-29 08:43:00
簡章都跟你說了會因電子化而消失,這還不算臨時性?
作者: NoOneThere (沒有人在這裡)   2014-11-29 08:47:00
噗, 那加工廠會外移, 科技廠會淘汰, 台灣還有哪個工作不是臨時的XD
作者: ANCEE (安西)   2014-11-29 08:47:00
所以到底該怎麼作是比較好的方法 ?
作者: NoOneThere (沒有人在這裡)   2014-11-29 08:48:00
給他們勞工身分, 照勞基法下去走不就好了..現在就在凹他們不算勞工也不算公務員, 沒保障只能吞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4-11-29 08:49:00
最好能把「不算勞工也不算公務員」這件事當成犯法的引薦不成就打賠償官司吧
作者: tcboy (tcboy)   2014-11-29 08:50:00
政府最守法 哈哈
作者: raneshiran (夢使者)   2014-11-29 08:56:00
那麼N大,什麼的工作才算「臨時」?
作者: NoOneThere (沒有人在這裡)   2014-11-29 08:59:00
臨時性工作勞基法裡有定義, 請自己翻閱
作者: w76530   2014-11-29 09:15:00
收費員不算臨時但也符合特定性契約得為定期契約
作者: poseysugar (葵)   2014-11-29 09:17:00
樓上 難不成招考時告訴你會因為etc而失業的工作叫 長期性?別害人好嗎
作者: abcbabcb (哎呦(男))   2014-11-29 09:18:00
恩~~每個人都該做得死去活來加班加到爆才能領三萬
作者: lkkwing01 (溫柔翅膀兒)   2014-11-29 09:21:00
既然政府對他們不好為何他們還想爭取政府的約聘職http://ppt.cc/yVUl
作者: qkman   2014-11-29 09:24:00
好啦,他們很可憐就讓他們全部轉成公務元,你說好不好!
作者: NoOneThere (沒有人在這裡)   2014-11-29 09:35:00
特定性喔, 電子化招標也才這幾年的事. 十幾二十年前你
作者: poseysugar (葵)   2014-11-29 09:36:00
我說的樓上是no大~
作者: NoOneThere (沒有人在這裡)   2014-11-29 09:36:00
連時限都不知道, 是要怎麼定案? 最後也是來搞政府擴大解讀說了算..
作者: w76530   2014-11-29 09:41:00
收費員適用勞基法似乎是2008年的事吧?
作者: raneshiran (夢使者)   2014-11-29 09:43:00
謝謝w76大的解釋~所以收費員算是定期契約約聘?
作者: w76530   2014-11-29 09:50:00
看起來可以符合但真有沒有照流程跑得看高工局
作者: souswan (search for meaning)   2014-11-29 10:49:00
推...正確! 我支持勞工權力,但厭惡不合里的行為
作者: Tampa (光芒)   2014-11-29 10:56:00
我記得之前打國際電話還有轉線人員 那她們是不是也來抗議一
作者: moustique (go)   2014-11-29 11:01:00
你的講法真不厚道,加油你人生還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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