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pril79 (四月)》之銘言:
: 整串看下來,收費員在法理上還是有站得住腳的地方
: 1.高工局違法將常態性工作,改為一年一聘
???? 若在法理上 "還站得住腳"
那為何打死都不願意遞狀到法院去告???
拜託,不要被那些人的 花言巧語 感動了.
知道雇用這些人的雇主,是全台灣最必需要依法令運作的雇主-政府嗎???
國道電子收費是很早之前就訂定的政策,這政策雛形的時間點
可能比板上大多數鄉民的年紀都還大.
既然知道各收費站遲早會關門大吉,政府在關門大吉前要怎樣有人力來因應?
就依照法令來做呀.
[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二條,可以去看一看.
而且高工局在這些年,年年都先跟那些收費員講清楚說明白
[這工作遲早會結束.]
這些人是文盲嗎?? 看不懂雇用契約上面的條文嗎???
: 2.遠通工作媒合率過低
因為這些人之前 過太爽 了呀,
要他們做比收費員還要辛苦的工作,怎作的下?
手伸一伸,雖然單調,又可能讓手累甚至職業病,
但這樣的單純工作,一個月三四萬,屌爆 22K
有這樣的好工作,現在沒了,會不會懷念?? 怎想學新技能??
收費員工作輕鬆不輕鬆,爽不爽??
要是不輕鬆又不爽,怎會有一家人好幾個都去當收費員??
怎會拉親戚拉朋友去當收費員?
總之,事實就是這樣.
另外,若這些收費員認為他們是正義,是正確的.
那全台灣 所有(記住,是所有!!)
在
公家機關跟公立醫院 任職的 幾千名 臨時人員 約用人員
甚至是那幾千幾萬名 在公家單位上班 的 派遣人員
更有資格要求政府給他們當公務員,不然最少也要當 正式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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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他們的一輩子工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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