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unHuai (BONE!!!!)》之銘言:
: ※ 引述《aidao (愛到)》之銘言:
: : 我說真的
: : 為什麼不直接公開聲明
: : 說收費員沒想過也不要轉公家約聘僱人員?
: : 這樣公開聲明後 不是可以化解大家的疑慮
: : 然後獲得更多支持??
: : 雖然一直有朋友上來告訴大家
: : 說收費員不是想去公家機關上班
: : 但事實上就是沒看到收費員的正式聲明中有提到這點呀?
: : 反而看到網路照片
: : 上面有人舉著「國家安置」的牌子
: 我想會這樣寫,是因為自救會主張高公局對收費員有安置義務。勞基法中有規
: 定,雇主不得隨意解雇員工,要有條件。高公局依據的是11條之4,業務性質變更,
: 勞力需求下降,又無職缺可安置時。但事實上,高公局幾年來從來沒有跟收費員討
: 論與協商,只想用一紙合約把安置責任丟給遠通。所以他們到勞工局調解,調解委
: 員會接受自救會的方案,認為高公局仍有義務安置收費員,但高公局拒絕接受調解
: 結果。
: 一樣請參考: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Uf77eDIs0M
: : 國家安置?是什麼意思呢?
: : 要求國家介入 協助收費員跟遠通協商 合理
: : 但要求國家安置?
: : 這讓人有太多想像空間了不是嗎?
: : 畢竟收費員就像板上某些人說的
: : 他們不是想轉進公家單位服務
: : 那就公開說清楚 說收費員不接受安置至公家機關吧
勞工的年資可以一直合併合併下去
難道政府的約聘員工就不能比照辦理?
如果一年一聘就全部不算年資
那勞動條件的保障不做比一般勞工勞工還要差很多?
這樣下去
以後還有誰想做政府的約聘員工?
大家都做一般勞工就好了阿~ 還比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