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收費員得不到社會同情的八卦@@??

作者: ftyu (wei~)   2014-11-29 10:28:20
※ 引述《ChunHuai (BONE!!!!)》之銘言:
: ※ 引述《aidao (愛到)》之銘言:
: : 我說真的
: : 為什麼不直接公開聲明
: : 說收費員沒想過也不要轉公家約聘僱人員?
: : 這樣公開聲明後 不是可以化解大家的疑慮
: : 然後獲得更多支持??
: : 雖然一直有朋友上來告訴大家
: : 說收費員不是想去公家機關上班
: : 但事實上就是沒看到收費員的正式聲明中有提到這點呀?
: : 反而看到網路照片
: : 上面有人舉著「國家安置」的牌子
: 我想會這樣寫,是因為自救會主張高公局對收費員有安置義務。勞基法中有規
:   定,雇主不得隨意解雇員工,要有條件。高公局依據的是11條之4,業務性質變更,
:   勞力需求下降,又無職缺可安置時。但事實上,高公局幾年來從來沒有跟收費員討
:   論與協商,只想用一紙合約把安置責任丟給遠通。所以他們到勞工局調解,調解委
:   員會接受自救會的方案,認為高公局仍有義務安置收費員,但高公局拒絕接受調解
:   結果。
: 一樣請參考: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Uf77eDIs0M
: : 國家安置?是什麼意思呢?
: : 要求國家介入 協助收費員跟遠通協商 合理
: : 但要求國家安置?
: : 這讓人有太多想像空間了不是嗎?
: : 畢竟收費員就像板上某些人說的
: : 他們不是想轉進公家單位服務
: : 那就公開說清楚 說收費員不接受安置至公家機關吧
勞工的年資可以一直合併合併下去
難道政府的約聘員工就不能比照辦理?
如果一年一聘就全部不算年資
那勞動條件的保障不做比一般勞工勞工還要差很多?
這樣下去
以後還有誰想做政府的約聘員工?
大家都做一般勞工就好了阿~ 還比較有保障
作者: bayzu (乖乖軒)   2014-11-29 10:29:00
做政府的約聘 搞不好可以變真的公務員阿 只要會吵
作者: lovetweet (諾的偉少)   2014-11-29 10:29:00
可是瑞凡.....很多人想做
作者: a2379928   2014-11-29 10:30:00
事實就是一堆人搶著做政府的約聘員工,就知道有多爽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4-11-29 10:30:00
這些收費員不是都領失業補助金七個月了~~還沒找到工作嗎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4-11-29 10:30:00
誰叫遠通之前要承諾他們可以轉任公務員
作者: bayzu (乖乖軒)   2014-11-29 10:30:00
不然政府約聘比照電子大廠約聘 可以轉正好像不錯
作者: lovetweet (諾的偉少)   2014-11-29 10:30:00
之前新北市的清潔隊員 不就是大手一揮 全部轉正職
作者: to1322 (usename)   2014-11-29 10:31:00
以前收費元是個搶破頭甚至要塞紅包的工作缺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4-11-29 10:31:00
吃像難看不想挺
作者: kyle824 (烏雞)   2014-11-29 10:31:00
當年做過地院派遣 人頭公司過個手月抽5K
作者: wuklean   2014-11-29 10:34:00
你知道甚麼叫離職儲金嗎??? 你又知道他們另外領過資遣費?
作者: davidbright (^ ^)   2014-11-29 10:34:00
媒體又不好好報,臥軌的就有獲得嗎
作者: namdoogmi (一輩子的好人)   2014-11-29 10:35:00
約聘員工因未適用勞基法,給的薪水會較同性質勞工高
作者: wuklean   2014-11-29 10:35:00
4F講的要補充 那七個月 是高工局基於雇主地位發給的補助
作者: namdoogmi (一輩子的好人)   2014-11-29 10:36:00
同薪水的話,沒人要作約聘,所以約聘的薪水會高一點所以那時她們想多一點薪水作約聘,然後現在哭沒有保障
作者: wuklean   2014-11-29 10:36:00
發這7個月也經過 勞方代表同意。 還有另外失業救濟金
作者: Hanbor ( )   2014-11-29 10:37:00
金額天差地遠 還有人在提那少少的七個月喔...都討論一年了
作者: wuklean   2014-11-29 10:37:00
設基於政府地位給予的給付行政 他們一堆人另外領過6個月
作者: namdoogmi (一輩子的好人)   2014-11-29 10:39:00
原來7個月資遣費算少少...orz
作者: drigo   2014-11-29 10:39:00
那7個月不是資遣費, 資遣費還有另計...
作者: wuklean   2014-11-29 10:39:00
真的有人搞不懂耶
作者: IdleLife (發呆人生)   2014-11-29 10:40:00
當一輩子公務員跟領七個月薪水你要挑哪個?
作者: wuklean   2014-11-29 10:40:00
那群人實際可領按約僱年資算的離職儲金+按勞保年資算的資遣費+原雇主給予統一7個月補償+政府給予6個月失業給付+新雇主(遠通)給予的5個月工作安置金 這倒底少在哪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4-11-29 10:43:00
對它們來說沒有終身俸就要抗爭到底
作者: drigo   2014-11-29 10:43:00
他們現在在討的就是2008年納保前的年資計入後應給的錢...
作者: wuklean   2014-11-29 10:43:00
某H不要只會放話阿 出來講 不是討論一年了
作者: drigo   2014-11-29 10:44:00
這也是為何交通部長會說於法無據的原因之一....
作者: GodOfGods (玻爾大神)   2014-11-29 10:45:00
約聘不會變公務員,公務員要經過國家考試
作者: bayzu (乖乖軒)   2014-11-29 10:47:00
2008以前的部分 法令依據在哪?沒有依據給錢怎麼核銷?給的話 又有人要進去吃免錢的飯了
作者: aloneme01 (加油)   2014-11-29 10:50:00
約聘員工 本來就不算年資 不要被操弄了你是學生嗎= = 還是沒工作過?? 誇張 連約聘制都不知道XDDDDDDDDDDDDDD 版上真的一堆... 哈哈
作者: qkman   2014-11-29 11:02:00
都說是約聘了,難到你去吃西堤,會吵說為何不能像12廚一樣吃到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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