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Caty (.)
2014-11-29 11:48:261.媒體來源: 自由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北市公車「偷跑」!今仍播選舉文宣恐違法
3.完整新聞內文:
九合一選舉今天投票!中選會提醒,街頭LED電子看板、競選廣告燈箱過昨12時後應關閉,
否則將違反《選罷法》。但今天有民眾搭公車時,發現公車上資訊螢幕仍可看見台北市
議員候選人的競選廣告,恐涉及違法,罰金至少50萬元起跳。
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黃細明表示,《選罷法》明文禁止投票日當天所有競選或助
選活動,包括街頭LED電子看板、競選廣告燈箱等都要關閉,但公車競選廣告因「不容易
變更內容」,則不算違規。不過公車競選廣告指的是車廂外的靜態車體廣告,而車廂內
的電視則屬動態,應停止播放。
不過有民眾爆料今天搭乘指南客運902公車,從萬芳到內湖的車程中就發現公車上的螢幕,
螢幕上標示時間「07:02」,5位國民黨市議員候選人和1位民進黨市議員候選人的競選文
宣仍然在輪流播放,車上乘客熱議這樣恐違反《選罷法》,有乘客質疑「市選委會、管
公車的公運處都是台北市政府所屬單位,難道睜一眼閉一眼,選罷法玩假的?」。
有民眾撥打電話至台北市公共運輸處檢舉時,卻「因逢週末休假」,無人回應,民眾痛
批,「難道等選舉結束後,有民眾投訴再來一件一件查?」,事後經媒體向公運處主管
查證,公運處表示,將立即要求各公車業者停播。
對此,北市選委會副總幹事黃細明回應,民眾可蒐證檢舉,若查證屬實,北市選委會將
開會討論並開罰,罰款至少50萬元起跳,檢舉電話:(02)27233372。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169443
5.備註: 「台北市選舉委員會」罰「台北市公共運輸處」,左手罰右手,會痛?
先猜年底「台北市公共運輸處」考績還是爽爽領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