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完了才發現很長,回頭提醒要看的鄉民
這個議題,註定了無法在八卦板得到充分且有意義的討論
很簡單,一連串看下來
不少鄉民其實對於約聘僱、勞保、勞退、勞基法、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等等
都還不清楚是什麼
別說別的,就說一個:勞保跟勞退,勞保年資跟勞退年資
光這個,可能就一堆人以為是指同一件事了
在這樣的背景下,難怪一些焦點都不見了
板上慢慢導成了:資方與勞方之爭
然後以板上一貫挺勞方的立場(我個人也一向挺勞方為原則)
已經有鄉民開始二選一的現象了
其實這問題真沒這麼簡單
遠通有沒有依約安置前收費員?這是收費員與遠通之間的問題
所以我支持收費員,如果對遠通安置工作有意見,可繼續協商
高公局在協商的過程中應不應該協助收費員?我認為應該
談不攏就再談,談到收費員滿意為止,ok
但這不代表鄉民必須支持收費員轉任公家機關聘僱人員吧?
這根本是二件事吧???
ok,有人說他們不想轉任
那個人建議:收費員直接公開聲明表示,不接受國家安置到公家機關
這樣的聲明絕對有助於焦點的釐清
且這樣的聲明,也會讓人更支持國家安置收費員至非公家機關吧?
這不就是收費員的初衷?
另外,收費員所提出的,約僱年資能否採計為勞退年資?
那更是完全不同於前面的,所謂工作安置的全新問題了
勞退年資這東西是有其專業認定的
在鄉民還不完全明白之前,也沒理由立即表態完全支持吧?
更重要的是:
未來約聘僱人員是否該適用勞基法,也不關這批收費員的事吧?
這也是新的問題,為什麼不同的幾件事會混在一起討論了?
就個人而言,其實傾向支持未來政府約聘僱人要適用勞基法
但收費員在過去,在那個勞退年資還不能跟著勞工走的時代
在適用勞基法的民間公司勞工其實也不太可能領到勞退的時代
收費員選擇了相對有保障(離職儲金)
以及勞動條件相對優於民間適用勞基法人員的政府約僱收費員工作
現在再來追究當初該不該適用勞基法?合理嗎?
再談年資,再問一次,有沒有鄉民不知道勞退年資跟勞保年資是不同的概念?
一定很多
再談勞退,有沒有鄉民不知道勞退年資還有分二種?
一樣,一定很多人不確定是怎麼回事
回到一開始所說的
現在這個議題,在八卦板,很難得到充分的有意義的討論
鄉民唯一能確定的,能支持的就是這以下二件事:
一、收費員對遠通有無依約安置有意見,想繼續向遠通及高公局要求協商
二、收費員要求國家協助安置至非公家機關上班
其他的,如:
收費員的約僱年資可否採計為勞退年資?
約聘僱人員未來該不該適用勞基法?
那都是離題了,也不是鄉民有能力判斷的
鄉民不需要對此表示支持與否
也沒理由因對這個部分不置可否,就變成所謂的資方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