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4-11-30 23:24:44前收費員PO文:不明白在鬧什麼?
中國時報【黃芮琪╱台北報導】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為爭取年資、勞保損失與多元安置,連日發起抗爭行動,昨更衝上國道
、爬上ETC門架以表達不滿。不過,有前收費員在臉書粉絲團「反癱國道」上發文表示,
當初簽的契約中,政府都有明確告知是1年1聘,既然願意簽、就該照合約方式走,直言:
「我看不明白你們在鬧什麼?」
2004年起擔任收費員的游君毅曾待過泰山收費站、後龍收費站等,他表示,ETC開始於各
站施工測試時,每年底簽的合約中都有清楚說明國道收費將如何改革、人事將如何精簡,
當年不過20多歲的他認為,「愈晚走、只會跟社會愈脫節」,毅然決然成為首批離開國道
的收費員。
游君毅說,他明白工作勢必面臨轉換,但也放鬆心情思考轉職、培養其他專長的可能。當
時游君毅選擇領遠通電收給的5個月轉職補助金,並向勞工局申請半年失業補助,半年間
發現自已對「旅遊業」頗感興趣,因此努力進修,2008年成功考取導遊執照。
收費員抗爭一波比一波激烈,游君毅在臉書上發文表示,當初合約內容非常清楚明白,質
問:「
既然各位簽了,是不是就該照著合約方式走,如果當時有異議為何不提出而還是簽呢?」
針對收費員要求政府多元安置,游君毅說,他看過遠通提供的職缺,其實大部分都還可以
,他也認為,政府不可能直接安置收費員、更不可能把收費員轉任為公務員,因為這樣只
會對社會上的更多人不公平。
「機會是人開創出來的!」游君毅表示,沒有人生下來什麼都會,建議抗爭收費員另培養
一技之長,才能早日重回職場。
http://0rz.tw/XplMY
作者:
astinky (此方のことが大好きだ!)
2014-11-30 23:25:00中時...呵呵
作者:
so74528 (C-Way)
2014-11-30 23:25:00某高富奸表示:
作者:
xx60824xx (人生的本能 就是求生)
2014-11-30 23:25:00共匪報科科
作者: wbreeze (wbreeze) 2014-11-30 23:25:00
狗報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4-11-30 23:26:00把姓名寫出來啊 看有沒有這個人
作者: rookiecop 2014-11-30 23:26:00
好像以前520分水嶺
作者:
CaoPi 2014-11-30 23:27:00狗報出品,必屬廢文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11-30 23:27:00
合約如果真的是一年一聘白紙黑字 這樣吵有理?
作者: a77942002 2014-11-30 23:27:00
公佈合約再說吧!!!!!!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4-11-30 23:28:00忠狗必噓這其一;其二是跟噓噓龍有關也必噓!
作者:
LeeAnAn (李安安))
2014-11-30 23:28:00這是事實,不懂推文在噓什麼?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4-11-30 23:28:00
自己人打自己人 可悲的台灣勞工
作者:
wantsleep (汪凸死立普╰(‵皿′)╯)
2014-11-30 23:28:00不知道有沒有合約可以看?
作者:
lebiged (lebiged)
2014-11-30 23:29:00招降了
作者:
welcome ( )
2014-11-30 23:29:00收費員是約聘的沒錯,不必編故事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11-30 23:29:00部分事實避重就輕,遠通合約上寫要安置這些人現在違約
之前有傳出說遠通媒合的工作是技術員 讓收費員不習慣
作者:
tran628 (tran628)
2014-11-30 23:29:00哀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11-30 23:30:00
如果是約聘 那白紙黑字照者合約走有啥問題?
年輕比較有改變的動力 他們都老了 政府應該多給他們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11-30 23:30:00政府對廠商違約都沒關係嗎?他們是不是公務員有差嗎
作者: NoOneThere (沒有人在這裡) 2014-11-30 23:30:00
連續做了十幾二十年還用約聘, ㄎㄎ
作者:
s9415154 (CyriL)
2014-11-30 23:31:00合約內容有完整公開過嗎? 好奇
作者:
blue999 (FLY)
2014-11-30 23:31:00本來就是事實 有啥好噓的?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11-30 23:31:00
我記得工作時候合約是雙方各一份的 收費員可以公開看看
作者: NoOneThere (沒有人在這裡) 2014-11-30 23:31:00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 真正的約聘有限制條件的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4-11-30 23:31:00遠通違約是不是該找遠通 這部分不確定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11-30 23:32:00原來廠商簽的合約只對公務員有效?民法應該改寫了
作者:
tw1019 (tw1019)
2014-11-30 23:32:00本來就不是高普考進去的~~~老實說在吵下去只會更難看
作者: pauhsi (喵爸) 2014-11-30 23:32:00
中肯
作者:
welcome ( )
2014-11-30 23:32:00wiki上些這些人簽約時都有寫明ETC實行後終止雇用,政府無
作者:
jpadult1 (THE BLIND SIDE)
2014-11-30 23:33:00一年一聘沒錯 但不代表沒有人員安置問題 畢竟這些人曾是
作者:
welcome ( )
2014-11-30 23:33:00安置義務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11-30 23:33:00他寫的事實跟抗議毫無關係轉移焦點噓是應該的
作者:
tw1019 (tw1019)
2014-11-30 23:33:00重點是遠通有安置你不接受~~難道一定要換到你接受嗎?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11-30 23:34:00安置義務是寫在政府跟遠通合約上,約聘合約是完全不同的事
作者:
jpadult1 (THE BLIND SIDE)
2014-11-30 23:34:00公務機關的人員 政府和遠通的承諾沒實現 就是不對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4-11-30 23:34:00找工作長輩不也都說先求有再求好
作者:
beek (讓我們的心得著滿足~☆☆)
2014-11-30 23:35:00我只有國中學歷,遠通無法安置我,不合理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11-30 23:35:00遠通沒達成對政府的契約承諾政府當然是當事人
作者:
jpadult1 (THE BLIND SIDE)
2014-11-30 23:35:00工作合約和資遣安置是兩回事
作者:
beek (讓我們的心得著滿足~☆☆)
2014-11-30 23:36:00雖然我只有國中學歷,可是進遠通我不願當打掃的工友媽媽
作者:
tw1019 (tw1019)
2014-11-30 23:36:00明明就有進行過安置~~~那些抗議的受訪者也有說過~~但大多是說不滿意~~~待遇差~~~羞辱人等等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4-11-30 23:37:00上法院會被酸說XX是某某開的
作者:
beek (讓我們的心得著滿足~☆☆)
2014-11-30 23:38:00我天生讀無冊,可是我不能失業!kmt要負責!
作者:
tw1019 (tw1019)
2014-11-30 23:38:00但怎樣才算是有好好安置?~~~~我真的不知道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11-30 23:38:00把你安置到離家幾百公里外的地方真是大恩大德
作者:
jpadult1 (THE BLIND SIDE)
2014-11-30 23:38:00樓上 那是因為安置的承諾和實際安置有落差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4-11-30 23:38:00找工作有誰能保證一定離家近的
作者:
older (戰神馬爾斯)
2014-11-30 23:39:00清流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4-11-30 23:39:00誰都想要錢多事少離家近 問題是你有那個價值嗎
作者:
tw1019 (tw1019)
2014-11-30 23:40:00所以一堆南部上來北部找工作的人都不是人?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11-30 23:40:00用調職讓你自動離職也是剛好而已,以後被公司凹就不要叫
作者:
jpadult1 (THE BLIND SIDE)
2014-11-30 23:40:00如果作不到 當初幹麻承諾呢?
作者: duo0518 (Kira) 2014-11-30 23:40:00
約聘的確是一年一聘
問書豪被湖人解聘的話 湖人會幫她找工作嗎 我很擔心他
作者:
older (戰神馬爾斯)
2014-11-30 23:41:00收費員35K真假?小魯我之前在外商當工程師也是35 = =
作者:
tw1019 (tw1019)
2014-11-30 23:41:00重點遠通有承諾要安置沒說一定會照你個人要求讓你滿意
作者:
jpadult1 (THE BLIND SIDE)
2014-11-30 23:42:00一堆人的論述都倒因為果了 收費員要求政府達成承諾 錯
遠通給的工作條件 已經比同類型的工作條件 好很多了
工作不滿意他應該是去跟遠通談 不是來癱瘓國道鬧政府
政府承諾會幫他們找到工作 找了他們不滿意不幹 誰錯?
作者:
tw1019 (tw1019)
2014-11-30 23:43:00原來這就是奴性強jpadult1開個公司來請大家上班好嗎?
到底是誰倒因為果 錢多事少離家近才要做? 這哪招?
作者:
jpadult1 (THE BLIND SIDE)
2014-11-30 23:44:00更不要拿政府機關和私人公司的資遣安置來比
他們就認為政府機關約聘缺才是安置,所以要滿足他們?
要給多好的 自己去開公司 一個月給他們5Ok +沒事做
作者:
jpadult1 (THE BLIND SIDE)
2014-11-30 23:46:00樓上的人要不要看一下當初政府和遠通的五大承諾啊@@
作者:
tw1019 (tw1019)
2014-11-30 23:46:00別說一堆空洞的東西拉~~~你就直接說怎樣才算安置阿?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4-11-30 23:47:00#1KUo4wiM BJ4 正晶報了,看會造成什麼動盪吧!噓噓龍!
作者:
tw1019 (tw1019)
2014-11-30 23:47:00要說別人做不好很簡單~~~你就說看看怎樣才算讓大家評評看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11-30 23:47:00原來給薪水低離家半個台灣叫安置,難怪鬼島雇主那麼秋
作者:
jpadult1 (THE BLIND SIDE)
2014-11-30 23:47:00要求按照承諾走都不行?呵
作者: duo0518 (Kira) 2014-11-30 23:47:00
政府約聘人員除了薪水較低外 其它福利都比照正式公務員
作者: VTsuyoshi (Rise) 2014-11-30 23:47:00
不要再跳針了
作者:
doogie (杜奇)
2014-11-30 23:48:00遠x賺飽了還不認帳~惡心死了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11-30 23:48:00遠通做不到不會不要簽契約嗎?遵守合約很過份喔?
作者:
hu6111 (HU0402)
2014-11-30 23:48:00雖然這篇文章只講一半,但是多少也點出很多人不支持收費員
作者:
jpadult1 (THE BLIND SIDE)
2014-11-30 23:48:00怎麼做?就照著承諾走啊!哈
哇靠 35K也較低喔? XDDDDD 現在是打烏賊戰嗎?
作者: duo0518 (Kira) 2014-11-30 23:49:00
如果不低於約聘待遇 社會上35K又不要求能力的工作很少
如果你是指工作地點保障 那段敘述我覺得只是一個原則
接受遠通媒合就保障35K,結果這樣還是有人出來哭哭說
叫低的開一個公司 收收錢就有35K以上 我第一個報名拉
作者:
tw1019 (tw1019)
2014-11-30 23:49:00又在跳~~你就說怎樣才算安置就好別回那些空洞的明詞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11-30 23:50:00要求能力低又35k是很少沒錯,但合約簽了就該照走
如果住家附近就真的沒有相關職缺 總不能硬生一個吧...
作者:
jpadult1 (THE BLIND SIDE)
2014-11-30 23:50:00當初政府跟遠通的承諾就是考量很多人沒辦法像這位仁兄
作者:
tw1019 (tw1019)
2014-11-30 23:50:00什麼叫照合約走?沒給職缺嗎?怎樣才是照合約?直接說出來阿
作者:
doogie (杜奇)
2014-11-30 23:50:00很多人都沒了解遠通跟交通部是怎麼玩這些人的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11-30 23:51:00如果跟政府簽約都可以用理由不遵守,那國家就完了
還玩咧 zzz 加油點好嗎? 不要老是只想靠國民養你們
作者:
adsldns (愛的索迪恩斯)
2014-11-30 23:51:00本薪加工作獎金,而且查到的是寫為原則
作者:
jpadult1 (THE BLIND SIDE)
2014-11-30 23:51:00轉職 不是每個人都二十幾歲 遠通也答應 結果跳票 這合
作者: chyu945 (我和我的電影) 2014-11-30 23:51:00
無恥
作者:
Sephi01 (王先震)
2014-11-30 23:52:00這樣也能帶風向喔 葉匡實先上吊吧
作者: koor (好兄弟) 2014-11-30 23:52:00
建議大家事情等了解細節後再決定挺或批,別被帶風向了
也可以給你一個35K但是在中國的工作阿 但是這合理嗎?
(四)工作地點保障:在現有工作場地之條件下,以不更動
作者:
hu6111 (HU0402)
2014-11-30 23:54:00外面的工作一堆都沒辦法讓人滿意,光是怪遠通也不太對
作者: chyu945 (我和我的電影) 2014-11-30 23:54:00
打成貪得無厭的人 再用時間拖延 事情就過了
作者:
WRS (methinks)
2014-11-30 23:54:00搞分化喔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11-30 23:54:0035k是遠通付的,你有給遠通錢喔?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11-30 23:55:00問題不是合不合理而是遠通違約好嗎?被誤導還自以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