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選舉才剛完,前國道收費員抗爭事件的風向就變了
但事實上,不合理的事就是不合理,跟立場無關,
1.補年資:政府約聘雇職缺,薪資約高於民間同性質工作50%,這多出的薪資就是
用來補足他們沒有退休金的問題,否則,同樣是收銀職缺,民間22K-25K,
收費員35K,早就有人跳出來罵政府酬庸了。
2.勞保補償:這是所有換工作的人都會遇到的問題,若收費員能要到這筆補償,
是否所有勞工的前雇主,都必須負擔勞工找下一份工作的風險?
3.多元轉置:高工局依照勞基法第11條,
""業務性質變更 有減少勞工之必要 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解雇收費員,並依法補償7個月薪資。收費員還要什麼?
現在收費員還來吵著要政府轉置,並聲稱高工局違反勞基法11條
收費員認為,高工局並非"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
紛紛吵著要去"休息站"工作,
在"休息站"收銀,跟在"愛買"收銀有何差別!?
收費員不就是想著繼續吃政府的豆腐
為什麼高工局這麼無情,收費員還是千方百計想回去??
因為遠東的薪資補償只保障5年,
收費員怕五年後,因為缺乏競爭力遭到淘汰,所以想盡辦法留在政府吃大鍋飯,
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