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勞動局長有幾點會有問題
1.香港佔中大家都很支持,因為香港人不能直選特首
特首人選必須先經過共產黨遴選後才給香港人選
大家覺得很不公平
現在勞動局長的選舉方式,如同香港人選特首一般
人選須經過遴選委員會通過後,才開放給人民選
請問這樣的方式是不是符合公平正義?
2.人民選出的勞動局長,柯p是否有否決的權力?
經過遴選通過的人選,開放給人民投票
投票過後,最高票者是否即為勞動局長?
柯p是否有否決權?
如果有,那請問人民投票的意義何在?
3.如果柯p對人民選出的勞動局長沒有否決權
那這位勞動局長日後的政策與柯p相左時,柯p是否有撤換的權力?
如果有,那請問人民投票選勞動局長的意義何在?
如果沒有,那這位勞動局長的政策有誤,是否柯p應當概括承受失敗之責?
人不是柯p選的,政策柯p也不同意,若由柯p承擔失敗之責似乎並不合理
但若柯p不用負責,那請問誰該負責?
是人民選出的勞動局長負全責?那請問人民該如何撤換這位局長?
撤換機制為何?
今天把權力還給人民是很好
但如果越弄越擰,甚至責任劃分不清,就不太好
此外先進歐美國家有此先例嗎?
可否借鏡?
建議還是把相關問題釐清在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