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違者視為新聞篇數 超貼新聞劣退
中時電子報: 台銀、中行領軍 簽聯貸MOU
http://ppt.cc/dmXX
工商時報:台銀、中行領軍 簽聯貸MOU
http://ppt.cc/B3os
東森新聞雲: 兩岸聯貸MOU 台銀、兆豐攜手中行
http://ppt.cc/xgaJ
兩岸銀行業深化合作,攜手聯貸業務將現突破。來自兩岸共10大銀行昨(16)日共同簽署
「兩岸金融機構聯合授信(銀團貸款)業務合作備忘錄」(MOU),雙方除可互相引薦聯
貸案、增加聯貸案的效益外,也可望拓展聯貸案以外的業務。
昨天參與簽署備忘錄的台灣金融機構包括台銀、土銀、合庫銀、台北富邦及中信銀;大陸
方則有中國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交通銀行、民生銀行及南京銀行。
10家銀行昨天是在「2014兩岸企業家台北峰會」金融產業合作推動小組雙方召集人李述德
、劉明康見證下,共同簽署合作備忘錄。台銀指出,該備忘錄基於雙方業務發展、互惠互
利原則,希望達到發展兩岸銀行團貸款業務,並透過雙方資訊平台,加強企業徵信,降低
授信風險。
銀行公會理事長李紀珠表示,MOU並非侷限簽署的10家銀行,若有其他銀行有意願也可以
加入。由這10大銀行帶頭,讓兩岸銀行在聯貸業務上深入合作,從主辦牽頭到放款一條龍
商機全數囊括,也可讓兩岸銀行聯貸在債權順位上能漸趨一致,降低風險、提高聯貸效益
。
李紀珠表示,之所以簽署此一聯貸MOU,主要是過去的兩岸的聯貸案都是由兩邊銀行出資
,中間卻由外資銀行牽頭主辦。也就是說,外資銀行出的力最少,但主要的利潤包含主辦
費、手續費都被外資賺走了,且風險幾乎都由兩岸銀行業者承擔。未來若由兩岸自己主辦
聯貸,兩岸金融機構自是最大受益者。
李紀珠認為,聯貸案的客戶都是兩岸企業家,理應是兩岸銀行業者一起主導,彼此資訊整
合掌握企業資訊,透過聯貸降低風險,且對雙方受償權才能更有保障。
銀行主管分析,以索力案為例,牽頭行就是某外商投行,國內銀行的受償權列後,大陸銀
行受償權較優先,導致出現問題時,讓台資銀行權益受到影響。未來簽訂MOU之後,每個
參貸行的受償權都是相同比例,可降低這類事件發生,也降低銀行業者的風險。
=========================
評論:
幹! 連我的台銀也賣掉了,憑什麼,法律允許到敵國去放款嗎? 服貿過了嗎?放貸有設
限嗎?風險評估呢?能查賬嗎?索力、金衛、中國旭光倒債倒假的嗎? 前進中國、債留
台灣、掏光你我的存款。
拜託各位請打電話到各銀行、金管會、立委辦公室去提出你的嚴正抗議。這個問題嚴重到
台灣元氣被全部吸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