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監委︰東華校長溢領獎助金 應歸還
2014-12-17
〔記者李欣芳、花孟璟、林曉雲/綜合報導〕國立東華大學校長吳茂昆擔任
該校講座教授,遭檢舉違規加領講座教授獎助金及相關學術獎勵金,監委王
美玉、陳慶財提出最新調查報告指出,吳茂昆未履行該校講座設置辦法所訂
立的講座教授授課義務,又支領該校頂尖人才獎勵金,違反同辦法不得領取
相同性質補助的相關規定,吳茂昆的做法有疏失、的確不恰當;教育部應督
促學校檢討改進,歸還溢領款項並議處疏失人員。
東華大學︰做法符合規定
王美玉、陳慶財完成調查報告指出,東華大學在一百年十二月聘任吳茂昆為
該校講座教授,聘期為一○一年一月廿三日到一○四年一月廿二日止,每月
領取講座教授獎助金五萬元,校方認為吳茂昆雖受聘為講座教授,但無須授
課且無專任教授應負的基本授課時數義務,且吳茂昆自上任開始就帶領該校
同仁規劃各類研究計畫,其做法符合規定,應視為「已履行講座教授之義務
」。
不過,校方說法不被監委採信,監委調查發現,吳茂昆每月計支領校長月薪
、講座教授獎助金五萬元、頂尖人才獎勵金廿萬元三筆錢,校方主計室鑑於
吳茂昆同時支領獎勵金與獎助金,因此每月已從頂尖人才獎勵金扣除五萬元
,但監委仍認為這違反不得領取相同性質補助的規定,行政人員失職應予議
處;吳茂昆在接受監委約詢時表明並無犯意,但監委仍認定吳茂昆應歸還溢
領款項約一百七十萬元。
吳茂昆未回應 教部將追溢領費
吳茂昆出國,手機關機。東華大學研發長王立中說,吳茂昆校長在到任東華
前,是中研院物理所所長,目前也是中研院院士,由於吳校長也是諾貝爾獎
被提名人,加上中研院的薪水福利都比國立大學校長好,為爭取人才,在前
任校長任內成立頂尖人才獎勵金廿五萬元,但校方有扣掉講座教授的五萬元
,兩者加總仍只有廿五萬元,並未重複請領。收到監察院發文後,會重新召
開獎勵審查委員會,討論是否取消其中一項獎勵金。
教育部表示,將督導學校追回吳茂昆溢領的經費。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839544
備註:
兩岸什麼關係?東華大學校長:國際關係 201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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