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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宿變惡狼 硬上月事同學 辯「戴套打手槍」
【辛啟松╱台南報導】一名在海軍陸戰隊服志願役的士兵,三年前休假時到昔日大學的班
對男女同學租屋處借宿,竟趁男同學上大夜班時,不顧女同學月事來潮,強姦對方。女方
強忍心理創傷完成期末考,再告知男友,還從垃圾堆裡找到保險套然後提告,嫌犯日前遭
重判四年,全案可上訴。
二審判決書指出,被告王嘉慶(二十一歲)是海軍陸戰隊士兵,原是嘉義縣某管理學院學
生,因選錯科系無心唸書,入學三個月後退學從軍。王嘉慶的呂姓男同學、李姓女同學是
班對,他跟兩人交情不錯,若遇到部隊休假,會到呂、李租屋處借宿。
二○一一年六月,王趁休假要到呂、李租屋處借宿,李女因男友在超商上大夜班,不想讓
王男進屋,但王男直接衝到租屋處猛按電鈴,李女不堪其擾,讓王男入屋,但沒理會對方
,在書桌前準備期末考,凌晨時分因不敵睡意,上床睡覺。
王趁李女上床後半個小時,從對方背後靠近並伸手擁抱李女腰部、撫摸胸部,李女不悅表
示「不要過來我這邊」,但王男仍從背後強脫李女內外褲,不顧對方月事來,先以手指
性侵,再戴上自備的保險套強姦李女直到射精。
李女當天有期末考,強忍上學考試,王男趁對方出門,把保險套丟入垃圾袋棄置。李女考
試後,向呂姓男友、吳姓學長哭訴,二人返回住處,叫醒還在呼呼大睡的王嘉慶。王男一
度裝傻否認,但呂、吳作勢要打他,王才坦承涉案,帶二人到垃圾堆找到用過的保險套。
王嘉慶在法庭上辯稱是女方一相情願,幫他戴保險套打手槍,李女與其男友是仙人跳勒索
。但法官認為保險套上有李女DNA,證明被告與李女曾有性行為,且被告測謊未過,因此
認定確實性侵李女,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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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役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