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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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小姊妹免死再殺人妻 心魔殺手又逃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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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曾當庭嗆法官,如果判他死刑,就叫母親不要賠償被害人。資料照片
2014年12月18日11:30
新北市「心魔殺手」陳男11年前殺害2名無辜年幼女童,因他患有精神疾病,被輕判6年出
獄後,4年前又持球棒打死1名少婦,一、二審均依殺人罪被重判死刑,經最高法院發回,
高等法院更一審今上午改判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還可上訴。
32歲陳男(在押)2003年在板橋殺害2名才10歲與9歲的劉姓小姊妹,因被鑑定犯案時受精
神疾病影響造成精神耗弱,從無期徒刑改判12年定讞,後碰到2007年減刑條例,陳男符合
自首條件必減,又減刑為6年,但2010年10月仍於前案假釋期間,陳男登報徵求檳榔西施
,將前來應徵的27歲林姓少婦用球棒活活打死,以棉被裹屍藏在屋裡。
陳男被起訴求處極刑,一、二審都重判死刑,陳男上訴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一審委託
台大醫院鑑定陳男精神狀況,認為陳男犯案時並無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情形,「具有接受
審判與死刑的能力」,且再犯機率很高、幾無教化矯治可能。
陳男出庭陳述語調幾乎都慢條斯理,他爆料原本不承認犯下2女童命案,怪母親擅自賠償
對方,他不得不認罪,若更一審仍判死刑,已叫母親不用賠償被害人。審判長於本案最後
一次開庭時,盯著陳男說:「沒聽到你有一言半語對被害人的歉意,畢竟是一條人命,怎
能一毛錢都不賠?更怎能用自己對法律的憤恨不平,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陳男淡定說:「我是很想道歉,但是我沒有臉面對他們,我想他們也不會原諒我,可是在
這裡,我還是要表達最深沉的道歉。」被問到希望法院怎樣判,陳男依舊慢條斯理說:「
我知道畢竟我的刑期會影響社會對司法的觀感,啊(長嘆一聲),對被害人家屬,我還是感
到非常抱歉,法官怎麼判,我都沒意見。」
林婦丈夫蔡男上次出庭旁聽後,在庭外痛罵陳男「開庭心不在焉,一付事不關己模樣」,
並指法律只關心被告人權,被害人與家屬的人權看來不重要,「但是判他(陳男)極刑,
不應該嗎?」(黃哲民/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