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bart (凱巴特)
2014-12-18 12:48:02這個我再補充個比較不是八卦的八卦
以前認識法律系的同學提到的
法律系的學生,司法立場一般都是傾向廢死的
頂多還有認為目前配套不足還不適合廢死的
(盧教授的觀點就屬於這種)
至於理由為何
因為我是萬年支持死刑的人,一聽到廢死言論根本聽不下去
哪聽得進支持廢死的理由!聽聽隔天就忘了 =.=
總之,支持廢死的原因基本上大同小異,網路上會有相關文章
有興趣就去看看吧
作者:
blue999 (FLY)
2013-12-18 12:48:00主要是教授很會洗腦 學生又比較單純
法律體系的你反抗大師和前輩會很難過邏輯這種東西 大家都可以有一套自己的說法
作者:
santaii (聖代)
2014-12-18 12:51:00主因是怕冤枉吧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4-12-18 12:52:00因為ˋ情不太會發生在法律系的那些學者身上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4-12-18 12:52:00傾向廢死,只是不想擔負責任罷了,跟什麼被洗腦和理想無關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4-12-18 12:53:00廢死最後的目標是要把終身監禁廢掉
作者:
dswen (牛河)
2014-12-18 12:55:00有超多死刑存廢相關論文,但是都沒人讀...問題最好這麼簡單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4-12-18 12:57:00簡單說論文就是要讓人民搞覺好像很深奧事實上有這麼深奧嗎? 這些學者只是想賣弄自己的學問好展現自己的不凡 學識淵博~
作者:
dswen (牛河)
2014-12-18 13:02:00攸關人的生死不深奧喔? 依閣下想法 研究所可以全廢了
連可以做實驗有同行審查的論文都可能搞派系了 何況法律
作者: fatfly (讓我跟你說掰掰掰掰掰掰) 2014-12-18 13:03:00
辦過實務的就不會贊成廢死
連監獄都不該存在 政府無權剝奪任何人的自由我不是在反諷
法律邏輯講白點 就是大師說了算事實上法律拉高到國家層級 早就不是那套自以為就行得通美國大法官的判決多少滲雜了政治因素 也就是民意美國容許死刑 三振條款 堡壘原則 懲罰性賠償
作者: nepenthes7 2014-12-18 13:10:00
就自以為高級阿 一句你有何資格決定他人生死馬的 你又有個屁資格決定他能教化
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很多邏輯都不一樣 我只覺得這代表了
作者:
dswen (牛河)
2014-12-18 13:12:00作者:
dswen (牛河)
2014-12-18 13:13:00學派爭執本來就是有意義的~要駁倒別人較要有更有力的說理
作者:
eaious (eaious)
2014-12-18 13:14:00怕判死確定怕承擔責任+1
地球到月亮的距離 只要測試方法OK的話 不同人用不同方
作者:
ADHD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2014-12-18 13:15:00沒一個知道廢死的理論 然後批廢死批得很爽 偉哉
法可以得到差不多的結果 法律判決 不同人用相同方法卻可以得到完全不同的結論 結果還要看運氣XDDD
作者:
kolor (清茶去冰微糖)
2014-12-18 13:54:00就是寧可錯放,不可錯殺啊
學校教授一堆法律妙_ 感恩法律讚嘆法律 生死存在意義不存在只會呼吸 跟寫遙不可及不切實際的論文
作者: onthesea (i am telegrammed) 2014-12-18 14:27:00
廢死沒關係啊,要關到死啊
作者: guagua1b (呱呱) 2014-12-18 14:30:00
要不要先讀過廢死理由再來批啊!法律系的沒這麼好洗腦好嗎?!你們先捫心自問相不相信司法?支不支持死刑?如果這兩個答案是矛盾的,麻煩請用自己的大腦思考吧
作者: Charleston 2014-12-18 14:33:00
一堆唬攏搬弄艱澀法律名詞學說,向單純學生洗腦的學閥
答案沒有矛盾不相信司法也不支持死刑就不矛盾喔?一個被誤殺一個被誤關十幾年
作者:
iam0718 (999)
2014-12-18 14:39:00念念法律念到變聖人的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