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反黑箱文化局長 馮光遠、鴻鴻明至柯辦

作者: peermyheart (澄心)   2014-12-18 19:00:16
容小弟先簡單介紹一下所謂文創產
文化創意產業前身是從英國的創意產業+原先的文化產業合體並稱
在英國創意產業指的大部分就是影視娛樂以及表演藝術這一塊
在這方面他們是先驅
而文化產業在台灣原先指的是文學出版、藝廊、舞蹈等方面
本來是相對區隔的兩塊領域,但因有重疊的區域,因此常常並稱「文化、創意產業」
後來大家就念順了,而且也因為多媒體的發達確實逐漸出現跨領域的結合
並隨著電影學的抬頭(以前比較不太被歸類在藝術類)更促進了這個趨勢
到了近七、八年,「文化、創意產業」這個雙併詞幾乎有了一個明確的意涵並重新定義
文化、創意、產業已融為一體,這是什麼意思?
文化創意產業=\=文化+創意+產業三個詞加起來
而是
「文化創意產業」本身就是一個新的完整的名詞, 當然也就是一個新的概念
大略上說一下就是
根植於(在地)文化但不拘泥於此文化傳統的詮釋之下達到規模經濟, 也就是有產值有利潤
所以看看做為文創產先驅的英國他的部門名稱叫做什麼─
Department for Culture, Media & Sport (管轄範圍包含"觀光"和"休閒"相關產業)
(其實做的內容就是台灣稱的文化創意產業,只是他們不叫這個名詞)
有沒有看到, 有"媒體和體育", 是不是看起來就很合理, 感覺就是會賺到錢?!
因為任何的活動或是概念, 非得經過包裝和宣傳才能達到推廣的作用才會有經濟效益
而體育更是他們國人的一大休閒娛樂項目(足球、各式運動裝備設備、運彩等等)
是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於是當我們明白為什麼這些被他們歸在一起管之後
就可以釐清該期許我們的文化部做什麼事情、該選出什麼樣的部長!
國人需要的,或是說創造一種根植於國人文化的新文化並形成有賺頭的游產業鏈
這樣的一個文化創意產業確實是我們所想要所期許的重點之時
對於文化部長該選的人該有的政策應沒有懸念才是
現在會搞得這麼亂, 是因為連我們自己想要什麼(或有什麼)都不知道!!
台灣人就是一群多文化的雜湊之地, 並非說這樣不好, 而是需要耙梳
我們真正的文化還需要更深的根, 並且做更有系統地梳理
然後大聲勇敢有自信地, 說出我們來自於台灣的文化!
作者: apa9394 (委員長老虎)   2014-12-18 19:01:00
飲食也是文化 只要是跟生活息息相關 傳遞下來 就是文化
作者: kahowa (傀儡)   2014-12-18 19:03:00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4-12-18 19:04:00
很棒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愛飛翔)   2014-12-18 19:06:00
所以用倪教父肯定沒錯!!
作者: miney (午夜之子)   2014-12-18 2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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