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飯熱炒,來說一下為什麼UBER TAIWAN「認為」自己在台灣是合法的
[一開始的BLACK]
跟專營機場接送的車行合作,以雙B計程車為號召,由於機場接場主要是從A點到B點的預
約制載客服務,不能跟小黃一樣路邊撿客,所以UBER把自己解釋成,消費者用APP跟UBER
叫車,設定上車地點跟下車地點,就跟機場接送一樣有固定的上下車地點,所以這並不是
路邊撿客,而且司機都有職業駕照,UBER TAIWAN認為合法性沒問題。
[後來的UBER X]
後來開放一般私家車也可以上路接案賺錢,他們是用「共乘」的概念去解釋,而且還說連
政府都在鼓勵私家車共乘,所以合法性是ok的。
至於保險,印象中台灣UBER並沒有針對乘客有任何保險,坐UBER出事的話,只能靠司機本
身的保險去理賠,不夠或有爭議的話...莫宰羊
至於收入要不要繳稅,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煙~)
※ 引述《pooznn (我~~~是來被打臉滴!!!)》之銘言:
: Uber兼差賺外快 19人罰95萬
: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7日電)新興叫車業Uber進軍台灣,違法以白牌車營業。交通部
: 開罰,已有19人兼差賺外快,遭罰共新台幣95萬元,最快年底強制執行。
: Uber是國外新興叫車服務,業者自認是資訊服務業,實際從事汽車租賃及計程車業,陸續
: 在德國、韓國被認定違法遭禁止。
: 交通部說,並不反對Uber透過新興科技發展業務,但一定要循合法管道營業,不過,業者
: 卻無視台灣法令規定,招攬無營業執照者以兼差方式賺外快,結果Uber都是以非法的白牌
: 車載客。
: 交通部公總局9月開始依反公路法開罰,原本每張罰單從5萬元開罰,公司部分後來加重至
: 每張罰單10萬元,個人部分每張仍維持5萬元。
: 公路總局今天1天內就針對Uber公司部分開了6張罰單共60萬元,個人部分開了5張共25萬
: 元。
: 公路總局統計,9月至今,Uber公司部分累積罰鍰已達195萬元,個人部分19人累積達95萬
: 元。
: 交通部表示,Uber仍未在台灣設立分公司專責Uber平台經營,未依法令規定申請從事國內
: 運輸業或運輸服務業登記,也未盡於國內經營事業應負擔繳稅的責任,消費者如果在服務
: 過程中發生消費糾紛,或個人資料外流等,都無法獲得保障。
: Uber在網路招募兼差駕駛,旅客則是透過手機APP叫車,並以信用卡付費,目前營業區域
: 主要在台北地區。
: Uber至今不願說明有多少兼差駕駛,但對公總局開出的罰單,則向交通部提出訴願。
: 公總局表示,兼差駕駛部分還沒有人繳納罰鍰,但也未提出訴願,最快年底制執行。
: 1031217
: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12170407-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