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bcdogbitpig ()》之銘言:
: 現在選舉完之後忽然說要修憲,除了正在討論的總統制或內閣制,大家覺得還有啥應該修的??
: 個人覺得應該把那虛幻的固有領域確定好,明明目前就只有台澎金馬,大陸早
: 就沒有了,甚至我們行政院還有蒙藏委員會這單位在養蚊子。
台灣人民不可能放棄直選總統的
所以內閣制就不用想了
改善目前政治亂象最好的作法
就是行政院長的同意權還給國會
行政院長由總統提名
國會同意後才可以任命
這樣總統可以用提名權制衡國會
國會多數希望的行政院長人選
總統不想提名也沒用
相反的總統希望任命的行政院長
國會多數不支持也是無法擔任的
但民選的總統行使提名權
民選的國會行使同意權同意後
可以確保最終行政院長人選是眾望所歸的
有較高的民意基礎
不至於發生像現在這樣總統有權無責
行政院長有責無權的弊端
提名和同意
本來就是總統和國會之間互相制衡的手段
憲法本文對這方面的設計其實是很好的
只能說老李和國民兩黨不懂張君勱的苦心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