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fTV (法師)
2014-12-19 13:33:26還是講的不太正確
所謂開放空間容積獎勵並不是"豪宅"的特權
也不是台北市或六都的特權
開放空間容積獎勵只要是建商透過開放空間容積獎勵辦法
取得更多容積率,在同一塊地上蓋更高的樓層、賣更多的房子
而重點在於
這不管你家是一坪20萬還是一坪200萬
都會有這個問題
你如果家裡是住這種社區型住宅,
回去找一找
通常都會有開放空間的標示mark
惡質的是"建商"跟這個"惡法"
台灣人什麼時候變的這麼不會將心比心了,
你家的老社區公寓也可能會有所謂的"開放空間"
只是因為不是豪宅,所以平常也沒人會想去進侵門踏戶仇富一下
我是也買不起至善天下還是xx國家院啦
但人家有錢買是人家的事,惡質的是這個法律的本質跟建商
住戶也不過想要自家社區不要跑出來這麼多不知道哪來的路人
如果是你家,你願意?
願意讓陌生人到你家中庭去吃便當?
台灣治安已經夠差了,放小孩去湯姆熊還可能被抓去廁所割喉
公園怕遇到性變態
現在是怎樣?
連自家社區的中庭變開放空間,叫陌生人歡迎來坐,
叫守衛不準把人家當賊?
連自家社區這麼小小的地方,安身立命的小所在,房貸背了一大堆
結果這個惡法竟然被大家覺得,
怎樣?活該你買這建商住的呀,我就是買不起,哈哈哈
別人手機用5年,有些人手機一年換五隻
別人便當吃5年,有些人buffet一星期吃一次
才在靠北說
我什麼房子都買不起,
去你家開放空間坐坐不行嗎?
我再強調一次,這不是天價豪宅才會有這個開放空間,也不是台北市才有這個問題
你家那一坪25萬的15年老社區也可能會有這問題
開放空間根本就不應該開放,這是社區的共有權
建商跟政府一搭一唱
一個拿到更高的容積率,一個則是竟然犧牲住戶的權益去官商勾結
慷住戶之慨
可悲的台灣人還自以為正義之師,
把矛頭對準那些住戶跟管委會
管委會關建商什麼事?那些都是住戶自己出來擔任的罷了
那你家呢?你家如果只是一間老社區,有開放空間,你要不要讓任何人可以隨意進出?
要不要你家警衛不準特別住意這些跑進社區的非住戶?
現在的人說以前文化大革命好恐怖
問題是這些理盲跟濫情的人
矛頭只會對準同樣弱勢的住戶
去人家家裡吃便當,我想請問你是懲罰到建商還是住在裡面的住戶?
有錢就該死的話
那要看你們是用什麼標準
如果各位覺得
全台灣只要買的起社區中庭的人都算有錢人
都該抓起來燒死
那我沒話說
台灣民粹萬歲!!
※ 引述《t1013tom (哈哈阿昶)》之銘言:
: 引述《tn603408 (Mooooooo)》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三立新聞網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獨/你的豪宅我的遊樂場?闖公設騎車吃便當 警無法可管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A7G_XizOs
: : 豪宅取得開放空間容積獎勵後,依照法規就得開放公共空間,但卻有人藉此鬧事,一名男
: : 子跑到新北市一處豪宅,在大廳騎腳踏車、吃便當最後甚至誇張到躺在地上做仰臥起坐,
: : 警衛叫來警察,警察卻因為豪宅公設屬公共空間拿他沒轍。
: : http://ppt.cc/F~rV
: : http://ppt.cc/K_57
: 就跟墾丁因為國片電影而炒紅的度假飯店,它外面的沙灘照理來講是屬於全體大眾的
: 應該是任何人任何遊客都可以踏浪玩耍,只是如果你一靠近他們飯店沙灘的範圍
: 馬上就有救生員來驅趕你們,上次跟朋友去也是來趕人,後來直接當面打電話給墾管局
: 他們才摸摸鼻子走掉
作者:
fongse (小毛毛蟲)
2014-12-19 13:34:00閱
作者: fourkg (買遠雄宅的官都該查) 2014-12-19 13:35:00
作者:
haidai (haidai)
2014-12-19 13:35:00ㄅ欠我家透天沒公設,爽
...你說得都對 但在公共場所吃便當依舊是合法行為
今天的問題是在明明是開放空間卻圍起來 少在那邊牽拖
作者: basketkdash 2014-12-19 13:36:00
自己買房不查清楚怪我囉 我家大樓公共空間就沒圍起來
作者:
angels (笑著æµæ·š)
2014-12-19 13:36:00可以請你們選區的立委來把這個法律修一下?
作者:
VTX (soul)
2014-12-19 13:36:00你家吼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4-12-19 13:36:00安全性在樓房裡必須做好
豪宅把私人空間和開放空間圍一起假裝都是私人空間怪我囉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12-19 13:37:00不說你看得出來那裡是公共空間?幾乎都被圍起來了
作者: mythotyn (XD) 2014-12-19 13:37:00
依法辦理謝謝指教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4-12-19 13:37:00民粹哪邊萬歲了?民粹如果真的萬歲遊民都進帝寶圍爐了
作者:
Philcat (a cat)
2014-12-19 13:37:00所以你很明白了說出住戶其實就是共犯
作者: piyobearman (*~我愛熊愛我~*) 2014-12-19 13:38:00
好慘 果然教育非常重要
不要偷吃步 該開放的開放 私人地自己做好控管 很難嗎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4-12-19 13:38:00整篇重點在於 唷 錢建商賺走了 買方都是受害者
作者:
BruceLin (不要再try我的密碼了)
2014-12-19 13:38:00還在民粹? 住台灣這麼久了 還沒習慣?
作者:
albb0920 (么æŸ)
2014-12-19 13:39:00你可以告建商 容積是全民的資產,用景觀日照換公共空間
作者:
oiu368 (oiu)
2014-12-19 13:39:00所以到底誰違法?不合理怪我嗎?
作者:
Daz2005i (大å®å™¹)
2014-12-19 13:40:00不去叫立委修法 在這當正義小超人
作者:
ienari (jimmy)
2014-12-19 13:40:00end
作者:
jeff45 (jeff)
2014-12-19 13:40:00住戶可以告建商呀~權益本來就只能靠自已討回來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4-12-19 13:41:00哪時候會XX呢?
作者:
kfactor (三奈見)
2014-12-19 13:42:00嗯
作者: satyrs02 (薩提斯) 2014-12-19 13:42:00
蓋完容積獎勵再用這種理由私有化?
作者:
aidao (愛到)
2014-12-19 13:42:00公共空間 謝謝
還在扯民粹? 到底懂不懂民粹? 不要半瓶水響叮噹好嗎?
作者:
kasion (彩色猴子)
2014-12-19 13:43:00CD樓下幫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4-12-19 13:43:00廢文最後加個民粹 還是廢文 懂?
作者: Ycosmos (cosmos) 2014-12-19 13:47:00
在公共空間吃飯犯法了嗎
社區住戶覺得受騙 請去告建商 不要轉嫁給其他所有人
作者: w76530 2014-12-19 13:48:00
違法罵合法,到底誰民粹?
作者:
Leeng (Leeng)
2014-12-19 13:48:00哈哈哈 顏色錯被噓齁 第一次被噓到X齁
作者:
q06017 (小小柯)
2014-12-19 13:48:00多看點書
作者:
urdie (凵尺口工巳)
2014-12-19 13:48:00開放空間=公共場所=任何人可以進入 懂?
你不懂公設 那就這找建商賠 ; 你懂公設 那就是貪婪吃相
作者:
urdie (凵尺口工巳)
2014-12-19 13:51:00覺得建商惡劣可以告建商 但是叫路人不能進公共場所是哪招?
蛆蛆不是最喜歡體制內,套句馬狗的話: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作者:
leor4 (現代柳下惠)
2014-12-19 13:53:00Sorry我家自蓋一坪70不含地,還是要噓
作者:
kch001 2014-12-19 13:54:00喔
當你反串 因為護航太弱了 警察都無法辦了只能嘴砲囉
作者:
alan5 (小安)
2014-12-19 13:58:00開放空間!=公共空間 理盲 全台灣只要買的起社區... 濫情為什麼要放棄治療?
作者:
kit514 (KIT)
2014-12-19 13:59:00好弱
作者: revive25 (愛我,趁青春年少) 2014-12-19 14:02:00
CC
所以就不要說是〝公共空間〞嘛!用實坪去蓋後花園啊!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14-12-19 14:03:00將心比心 哈
作者:
Linvail (...)
2014-12-19 14:08:00你可以搬家換ㄧ個沒用容積獎勵的建案
作者:
iMpUsH (take risk)
2014-12-19 14:12:00不抵制這種建商或購買就等於默許建商繼續違法
作者:
sask (sask)
2014-12-19 14:14:00好處拿到了 代價不想付?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4-12-19 14:15:00怎麼說道後頭就崩潰了...警衛管理一定要在門口嗎?如果一樓全是開放空間 警衛就去顧電、樓梯麻~
作者:
forbake1 (一點都不瀟灑)
2014-12-19 14:21:00公共空間,黨工應該看的懂國字吧
作者:
F5 2014-12-19 14:22:00建商是把原本該開放的地方封起來蓋滿 自找的
作者:
gomineko (touched)
2014-12-19 14:25:00很支持住戶與建商求償,好像超級F1的公共空間改善就是由建商出錢的。本新聞的建設公司元利應該還沒倒喔,快去吧
作者:
HDDCDR (creditcard)
2014-12-19 14:30:00法都寫在那邊不看怪誰
作者:
rossikao (伊乃木及埃)
2014-12-19 14:32:00林北就是要進去爽,你管的著?
作者: ivansai 2014-12-19 14:37:00
補血
作者:
surfboy (烤雞雞)
2014-12-19 14:43:00這個法律的本質沒錯,這是要控管都市中的開放空間有一定的量。政府用鼓勵獎勵容積的方式,讓建商把空間釋放出來惡劣的是建商好嗎?!你的文章根本就是廢到掉渣
立論正確 但心態可議 並沒有針對居民 是變相逼建商面對
作者:
aq981334 (2025年未來人)
2014-12-19 14:48:00綠明顯,等那些住豪宅的小孩被殺在說啦 反正也不乾我的
作者:
screamout (就是【叫!出!來!】)
2014-12-19 14:49:00就自己選的阿!你可以不要買阿!
作者:
cyh33 2014-12-19 14:57:00將心比心是這樣用的喔?
作者:
omage ( )
2014-12-19 15:03:00老舊公寓有陌生人吃便當,然後呢?有人會屌他?
作者:
xdctjh (凍頂)
2014-12-19 15:11:00豪宅就比較高尚?
作者:
LikeaG6 (東方聯盟)
2014-12-19 15:14:00自己選的房子 點交沒點清楚怪偶摟?? 活該你房子被人逛逛你家我爽你咬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