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gso (我愛妳,妳愛我嗎?)》之銘言:
: 新竹金山街去看看好嗎?!!
: 一堆人違建多蓋好幾層樓
: 都出租給工程師住
: 電路常常負荷不了跳電
: 早知道有一天會出事
: 但是新竹市政府就很奇怪
: 不知道是關說還是怎樣
: 一直都沒下文
: 本溫拿在金山街也有一個店面
: 上面也是被加蓋3層
: 希望政府不要再坐視不管了
: 拿出魄力 罰吧!
關於違建的問題
其實現在法律上並不能承認有所有權
但是台灣這麼違建要怎麼處理呢?
因為其實很多違建是具有很高的經濟價值
所以法律界就創了一個權利:事實上處分權
當你交易違建時,並沒有取得所有權,而是取得事實上處分權
Ps 其實台灣算是對事實上處分權蠻有研究的國家,因為台灣對違建太多了,又不像26要
拆就直接拆
Ps2 以上僅印象分享 有錯煩請不吝指正 謝謝